刑事案件判决之后,十年之后不可以上诉。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十日。 《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一十九条 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五日,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算。 第二百四十一条 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但是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如果你认为事实或者证据方面有明显出入,可以提起申诉但不是起诉,至于申诉,通常是向做出生效判决的上一级法院提出。望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