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未成年需要家长偿还,若是满了18周岁,名下有财产,法院可以强制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08条:“债务应当清偿”,“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二十四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民事诉讼法》第243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人民法院扣留、提取收入时,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所在单位、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必须办理
还是不要这样做
要是这样做,你们朋友没得做
朋友不还钱,是有钱不还
还是故意不还呢
可以叫他出去吃饭,在饭桌说这事
还有多和朋友沟通实在不行找他家长也可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