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案二次起诉被告依然不同意离婚会怎么判 ,要多长时间

原告是男方
2024-11-01 02:57:25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你好,如果没有别的情况,一般二次起诉离婚法院都会判离的,大约在三个月左右.

回答2:

法院判决离婚的前提条件是双方感情确已破裂。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希望采纳

回答3:

第二次起诉离婚,被告方怎么做才能让法院判不离婚呢?这两次,起诉方都以夫妻感情破裂为理由起诉的。

回答4:

就你所述,依法判决离婚。

回答5:

第二次起诉离婚的,通常情况下,法院会判决离婚。法院判决离婚所依据的是夫妻感情彻底破裂再无和好的可能。法院审理案件,一般在三到六个月内审结。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一条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第一百六十三条 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案件不宜适用简易程序的,裁定转为普通程序。
第一百四十九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