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合同自签字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该约定是

2025-03-23 13:0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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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网友你好:
是对!乙方当然可以拒绝收货。
首先,双方约定了双方签字、盖章之日合同生效,同时《合同法》第三十二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因此,该合同在双方没有均在合同书上签字、盖章之前不成立也不生效。
其次,《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在签字或者盖章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就是说,乙方如果接受了货物就代表其以实际行为开始履行合同,但本题中乙方并没有这么做。
综上所述:本案中鉴于乙方并未在合同书上签字、盖章,合同本身不成立、不生效,对乙方不产生法律约束力。同时在甲方单方发货后,乙方在保持货物原状的情况下,明确表示不接受货物因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回答2:

对于需要采取书面合同形式的自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上签字完成时,合同成立。依法成立的合同,自合同成立时生效。
这是合同法明文规定的,所谓强制性条款。
还需要当事人来约定吗
??
所以理所当然的不是条件了,狠干脆改选D
不需要什么解释
一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