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转和直行同时绿灯的时候,左转车道直行是违章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五十一条 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下列规定通行:
(一)在划有导向车道的路口,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
(二)准备进入环形路口的让已在路口内的机动车先行;
(三)向左转弯时,靠路口中心点左侧转弯。转弯时开启转向灯,夜间行驶开启近光灯;
(四)遇放行信号时,依次通过;
(五)遇停止信号时,依次停在停止线以外。没有停止线的,停在路口以外;
(六)向右转弯遇有同车道前车正在等候放行信号时,依次停车等候;
(七)在没有方向指示信号灯的交叉路口,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行人先行。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机动车让左转弯车辆先行。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规定:
第四十条 车道信号灯表示:
(一)绿色箭头灯亮时,准许本车道车辆按指示方向通行;
(二)红色叉形灯或者箭头灯亮时,禁止本车道车辆通行。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中规定:
第七条 交通警察调查违法行为时,应当表明执法身份。
交通警察执勤执法应当严格执行安全防护规定,注意自身安全,在公路上执勤执法不得少于两人。
第八条 交通警察应当全面、及时、合法收集能够证实违法行为是否存在、违法情节轻重的证据。
第十四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于控告、举报的违法行为以及其他行政主管部门移送的案件应当接受,并按规定处理。
第四十一条 对违法行为人处以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
对违法行为人处以二百元(不含)以上罚款、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适用一般程序。不需要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现场交通警察应当收集、固定相关证据,并制作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
第五十五条 交通警察执勤执法时,应当按照规定着装,佩戴人民警察标志,随身携带人民警察证件,保持警容严整,举止端庄,指挥规范。
交通警察查处违法行为时应当使用规范、文明的执法用语。
参考资料来源: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你好,这就要看您所说,说的最左边的左转车道是只有左转标识,还以是既有左转又有直行标识,如果是第1种情况显然属于违章
违章了 在东莞就会被罚 但在深圳就不会处罚
这是违章路 在你行驶到路口前100米以前路边有路口车道示意图,一般大路口都有,都是在路口示意图的前面,叫违反分道行驶,未按导向标志行驶!
也就是说离路口100米的时候你就要做好行驶哪条路线准备,只要进入行驶线《实线》不得更改车到, 没警察还好要有的话就 呵呵 也要注意摄像,最好别违规 就这些了
左转和直行同时绿灯的时候,左转车道直行是违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这属于不按导向车道行驶,违章。违章代码:1345 违章项目:机动车违反标线指示行驶, 扣分3分 罚款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