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连杰称壹基金或中断,壹基金现在到底出现了什么样的严重危机?原因何在?

2024-11-21 18:0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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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连杰的壹基金中断风波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9月27日 12:13 《新世纪》周刊
一个备受推崇的平民慈善理念,无法以合法的独立公募基金会身份落地,最终演化为以私募架构运行公募资源的尴尬事实

□ 本刊记者 张艳玲 | 文

平民慈善的筹资理念、夺人眼球的公关和明星光环,使李连杰与中国红十字会合作的“中国红十字会李连杰壹基金计划”(下称壹基金计划),借民间捐赠热情井喷的东风,在短短三年时间迅速成为中国民间慈善一个闪亮的样本。

帷幕方才开启,其发起者李连杰在9月初接受央视“面对面”采访时便语出惊人,称中国红十字会的合作可能会中断,且问题“意想不到的严重”。

一石激起千层浪,壹基金现状再度引发舆论高度关注,质疑和同情纷至沓来,其间也不乏“与红十字会有摩擦”的猜测。

短暂沉默后,中国红十字会秘书长王汝鹏于9月21日在个人博客中回应称:“作为设立在中国红十字会的一个专项公益基金,只要壹基金账户上的钱没用完,它应该不存在关闭的问题……目前中国红十字会壹基金在账上的结余资金还有6700多万元。”

他还透露,合作之初,双方签订了合作协议和补充协议,第一个三年合作期到期日为2010年2月5日,到期后双方并没有提出终止合作的书面提案,实际上双方已经根据协议约定又自动续延。

这一表态令壹基金备显尴尬。事实上,壹基金有关工作人员对本刊记者解释,李连杰所言的危机,并非真的中断运营,其实是指目前壹基金因无法获得独立的公募基金身份而在运营上面临多重矛盾。这已经导致业界对其运作模式合法性的屡屡质疑。

筹资与运营分离

公众熟知的壹基金成立于2007年4月。“每人每月捐1块钱”的口号是它的标志,壹基金也因这一鼓励普通人参与的朴素理念被广为推崇。虽然选择了这样典型的公募模式,但壹基金从一开始就不是一个独立的公募基金会。

根据现有法律规定,基金会分为公募和非公募两种。公募基金有权向公众募捐,而非公募基金无权向公众募捐。虽然没有规定纯粹的民间组织不能成立公募基金会,但在中国具有公募资质的基金会大多具有官方背景。李连杰当时已从中国移民美国,以其作为发起人,很难找到愿意接手的“主管单位”。

李连杰于是开始了与中国红十字会的合作。中国红十字会总会筹资与财务部副部长兼壹基金计划董事王舒侬透露,“事实上,李连杰最初设想是在红十字会下设立基金会,但是中国的慈善法不是很完善,根据中国的法律,只能在红十字会下设立一个专项”。她表示,“以李连杰名人的身份设立这个专项,可以帮助红十字会筹款,也可以带给我们新的经验”。

具体而言,即以李连杰倡导发起挂靠在中国红十字总会下的一个公益筹款计划,并设立专项基金,是独立运作的慈善计划和专案。通过中国红十字会公募的资质,该计划可向公众募集款项,实际上获得了“公募”资格。根据《中国新时代》杂志及多家媒体报道,2009年壹基金的善款64%是来自于个人捐款。与中国整个公益市场80%为企业捐助,20%为个人相比,募集公众款项的能力可见一斑。

不过,王汝鹏在博客中也解释,基金和基金会不同,“基金”是钱的概念,“基金会”是组织,因此壹基金不具有独立法人地位,壹基金计划募集的善款,均由中国红十字会总会统一接受,进入红十字会账户,并开具中国红十字会捐赠收据。

根据协议,该基金资助计划的制定和资助支出,由该基金成立的管委会负责。据本刊记者了解,该管委会共由六名董事组成,包括李连杰及其助手、美国The One Foundation(李连杰在美国成立的基金会)两名工作人员和中国红十字会总会派出的两名工作人员。李连杰担任主任委员,其余五人为董事。在资金使用和项目操作上,每一个申请的项目和预算,都要由管委会集体讨论通过,才能签发文件拨款。

在此过程中,壹基金人员不直接接触到募集资金。也就是,按规定,壹基金只能负责筹钱,并不负责管钱。以2008年汶川地震救灾捐款过程为例,壹基金管委会对捐款的用途有决策权,但仍要通过红十字会的渠道使用资金。

由于没有独立法人身份,红十字会下设的合作专项基金计划不能有自己的机构和员工。但李连杰仍组建了一个十几人构成的壹基金执行团队,由李连杰与朋友合办的另一家公司来给这些“壹基金员工”发工资和上保险。

王舒侬指出,在具体项目执行中,有些是红十字会完全能承担运作的,由红十字会赈灾救济部支出资金。在救灾、卫生救护、青少年等红十字会的专业领域之外的项目,如“环保”“羌绣”“慈善公益论坛”等多领域,则由壹基金团队执行。

随着项目开展,筹资和执行分离的弊端逐步显现。王舒侬指出,“红十字会关注的领域是卫生、自然灾害,李连杰希望召开年会、典范工程,搭建扶持草根公益组织的平台等,不在红十字的职责范围内。李连杰想做的项目更宽广些,我们支持他,但做不好。”

私募基金运营公募资源

由于仍不能满足成立公募基金会的条件,李连杰及其团队转而申请成立私募基金会。

2008年10月,在中国红十字会总会、上海民政局等多方主管机构的指导和支持下,上海李连杰壹基金公益基金会(下称上海壹基金)注册成立,原始资金200万元,法定代表人周惟彦,业务范围是资助慈善公益项目,举办慈善公益实体,资助公益论坛,救助危困人群,奖励慈善事业贡献者。

周惟彦加入壹基金之前,在IT、快速消费品以及奢侈品行业多个著名的”500强”企业担任高管,之后走上创业之路,经营旅游地产投资与发展,以及国际文化艺术推广项目。2007年,自称已退掉所有股份,潜心研究佛理的周惟彦,在李连杰的邀请下,以全职义工身份加入壹基金,负责实际运营。

根据中国红十字李连杰壹基金官网介绍,上海壹基金实质上成为了壹基金的执行机构,其具体向壹基金管委会进行专项汇报与结算,并接受年度审计。

同时,经壹基金计划授权,上海壹基金为其代理一切人事、项目、法律等事务。壹基金管委会设执行委员会,周惟彦同时担任红十字会“李连杰壹基金”专项基金执行主席。

在上海壹基金成立之后,该基金会本身也进行私募筹款;此外,公众通过红十字会账号捐赠给壹基金计划的资金,在获得壹基金管委会批准后,也会输送到上海壹基金执行使用。因此,上海壹基金实质上已经成为公募款和私募款并蓄的资金池。

对于这种混合式运营,壹基金内部人士对本刊记者解释,壹基金在选择资助一个项目时,会根据申请者的资质、专业性等多方面权衡,更多时候是将项目交给壹基金自身的“典范工程”选出来的专业组织,并不会特意交给红十字会去做;非公募资金和公募资金分头管理,一起使用,但使用时会尊重捐赠人的意愿。

“典范工程”是壹基金资助公益组织的主要方式,于2008年起推出,寓意为“携社会之力,千万资金扶持公益典范”。每年按照“公信、专业、执行、持续”的标准评选出十家以内优秀公益典范组织,并颁发100万元资助金。

在成立之初,壹基金计划的定位是青少年心理救助,运行一段时间后,也救助过洪灾、地震、雪灾等。2008年4月份,壹基金成立一周年举办的发布会上,壹基金执行主席周惟彦已经宣布,壹基金从专注做心灵救助的执行机构转变为资源整合型NGO平台。

转型后,壹基金在保持核心募捐理念基础上,在资金使用上更多成为投资型公益机构,并不用善款直接做公益项目,而是资助其他直接做公益的组织。

此外,举办国际慈善公益论坛、壹基金年会,是目前壹基金最主要活动。

善款使用不当嫌疑

特殊的运作体制,使壹基金借助红十字会的公募资质获得了向公众募款,由非公募基金会团队运作。支持者认为,在当前情况下,先做事,再树规则未尝不可。南都公益基金会副理事长徐永光认为,壹基金通过挂靠在红十字会下面成为专项基金,获得公募资格,接近于拿到了公募权,这在中国现有的法律框架下是一种创新。

中国社会科学院美国研究所前所长资中筠认为,壹基金的尴尬身份是中国的制度造成的,壹基金就像一个没有身份证的孩子,希望中国公益慈善事业更加专业化、透明化发展的人已经开始质疑壹基金的身份、法律结构。中民慈善捐助信息中心副主任刘佑平即指出,没有公募资格的非公募基金会,却在行使公募之实。壹基金是利用红十字会的公募权力寻租,这说明中国慈善基金会的混乱。

北京大学非营利组织法研究中心主任金锦萍教授指出,壹基金计划作为红十字会下面的专项,通过红十字会向公众筹款,由非公募基金会执行并非不可,但善款的使用要受到原来母体职责的限制。

素称“财务公开透明”的壹基金,在2009年年底时,财务使用上还一度受到“乱花钱”的质疑。

壹基金主办的“中国全球慈善公益论坛”上花费250万元、官网运行花费150万元,网友发帖指责过于铺张,并指壹基金今年三季度支出中管理费用占了19.76%,“这个比例显然是不合理的。”

对于上述质疑,壹基金回应称所有支出均通过内部严格财务审批管理,外部严格项目评估和审计进行项目执行,之后亦向公众公布了财务报告。

金锦萍对本刊记者表示,壹基金若利用红十字会的公募身份对赞助“全球公益论坛”的企业开具捐赠发票,则企业可以捐赠发票抵税,实际上相当于做了一次公益营销广告而非捐赠,而纳税人则间接对此部分买单。壹基金人员对本刊记者承认,对赞助论坛的企业的确都开具了捐赠发票。

壹基金员工对本刊记者表示,财务公开之所以受到质疑,是因为壹基金太公开、透明了。

徐永光则认为,目前大多数基金会还没有公开财务、项目运作的意识,在全国基金会资金使用信息公开不到位的情况下,壹基金主动披露已经超过了政府的规定,是值得肯定的。

但金锦萍指出,壹基金公募非公募并存的模式,造成了事实上监管不方便。虽然壹基金公布了总体的资金收支情况,但具体项目并不清晰。具有公募资格的基金会,应该向捐赠人公开,仅有财务报表是不够的。

更何况,对于善款的使用额度,现有法律对于公募基金和私募基金的规定大相径庭。相比模式的争议,两个壹基金混合运营之下的善款使用标准,更为让人疑惑。

根据《基金会管理条例》规定,公募基金会每年用于从事章程规定的公益事业支出,不得低于上一年总收入的70%;非公募基金会每年用于从事章程规定的公益事业支出,不得低于上一年基金余额的8%。基金会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和行政办公支出不得超过当年总支出的10%。但事实上,作为红十字会下的专项,虽然行使公募资格,但其具体支出情况,又很难用《基金会管理条例》去约束。

上海壹基金提交的2009年度检查报告书显示,2009年捐赠收入5189.17万元。上年度基金余额4283.67万元,本年度总支出4760.37万元,其中用于公益事业支出4221.19万元,占上年度基金余额的98.54%;工作人员工资福利支出131.17万元,行政办公支出116.45万元,二者占总支出的比例为5.2%。以此观之,无论是在人员支出还是公益事业支出等方面,作为非公募的上海壹基金都达到了规定的标准。

但根据壹基金官网公布的2009年财务报告,壹基金计划和上海壹基金财务状况合并后列出,2008年壹基金计划与上海壹基金合并数的总收入是1.43亿元,2009年支出5073.8万元、管理费用373.9万元。公众很难知晓非公募基金和向公众募集的资金之间实际的收入与支出、每个具体项目的资金流向情况。若用财务报告合并后数据减去非公募基金相应款项,2009年公募基金支出比例仅为313.43万元,管理费用65.81万元,占总支出20.9%。而2006年12月到2009年12月,壹基金公益项目累计支出为9952万元,仅占累计总收入的48%。

“一方面在指责中国的法律政策不好,另一方面在法律的缝隙中活得挺好。”金锦萍提醒,公募私募并存,一旦出现善款滥用或是丑闻就会后果严重。鉴于此,政策法律应进一步完善,为民营慈善设立公募基金会打开通道。

本刊记者了解到,在两个壹基金并存的同时,目前李连杰及其团队还在积极筹办第三个壹基金,即作为民营公募基金的壹基金。但这一努力至今仍未能看到乐观的结果。

回答2:

主要是壹基金不是国家合法的慈善机构,全国捐款的钱不能打入壹基金账户里,得不到国家的资助,而是壹基金的工作人员去自己筹资,包括李连杰自己去筹资,抽不到钱了,捐款多,出现了资金链中断!
主要原因是太过于理想化,筹资渠道太过于狭小,最主要的是国家资金没有去帮助,国家不会去大力发展民间慈善的,只是作为国家慈善的辅助,说不听的就是自生自灭!向中国红十字会国家是每年都要拨款的!

回答3:

就这方面壹基金和中国红十字会是有合作的 所以在资金方面不会出现太大的问题,我想可能是李连杰在管理者个壹基金的时候确实是压力会比较大的而在媒体见面会上说错了话 他自己也有出来澄清道歉自己的过失
只要李连杰继续管理下去相信有他们一帮明星的号召力以后的发展一定会更好的

回答4:

1·国家法律不承认壹基金的地位,2·壹基金只能挂靠红十字会接受捐款,传说还要上交不菲的“管理费”,资金紧张,3·热心人士献言国家取缔,以至今天陷入困境。

回答5:

李连杰最初设想是在红十字会下设立基金会,但是中国的慈善法不是很完善,根据中国的法律,只能在红十字会下设立一个专项”。
壹基金人员不直接接触到募集资金。也就是,按规定,壹基金只能负责筹钱,并不负责管钱。以2008年汶川地震救灾捐款过程为例,壹基金管委会对捐款的用途有决策权,但仍要通过红十字会的渠道使用资金。
由于没有独立法人身份,红十字会下设的合作专项基金计划不能有自己的机构和员工。
壹基金的尴尬身份是中国的制度造成的,壹基金就像一个没有身份证的孩子,希望中国公益慈善事业更加专业化、透明化发展的人已经开始质疑壹基金的身份、法律结构。中民慈善捐助信息中心副主任刘佑平即指出,没有公募资格的非公募基金会,却在行使公募之实。壹基金是利用红十字会的公募权力寻租,这说明中国慈善基金会的混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