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语拼音是拼写汉民族标准语的拼音方案。
汉语拼音是以北京语音系统作为语音标准的。北京音也是中国地域最辽阔、人口最多的北方方言的典型代表。
解释汉语拼音用法和标准的《汉语拼音方案》是中国拼音文字方案的国家标准,也是联合国规定用来拼写中国人名地名和专用词语的国际标准。 它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的拼音方案,是世界文献工作中拼写有关中国的专用名词和词语的国际标准。1958年2月11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正式通过了《汉语拼音方案》,并批准公布推行。
《汉语拼音方案》是采用国际通用的拉丁字母,采用音素化的音节结构拼写以北京语音为标准音的普通话的一种方案。
由字母表,声母表,韵母表,声调符号和隔音符号五个部分组成的。字母表列举了26个字母,规定了字母的排列顺序形体和名称。声母表列举了21个声母韵母表,列举了35个韵母,还规定了声母和韵母拼合成音节的一些拼写规则。声调符号部分规定了普通话四个声调的调类名称调号和标记法说明轻声不标调隔音符号部分规定了隔音符号的一般用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