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复合制国家结构是:
国家结构形式的一种,由若干独立的国家或政治实体通过某种协议而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程度的不同,区分为联邦制和邦联制。
二、复合纸国家的特点:
1、法律体系
除有联邦的宪法、法律外,各成员单位还有各自的宪法和法律,但联邦法律高于各成员的法律。宪法对中央政府和成员单位的权力划分主要有3种方式:
(1)联邦权力采取列举式,剩余权力归各成员单位,如美国;
(2)各成员单位的立法权一一列举,剩余权力归联邦,如加拿大;
(3)宪法中写下三个立法项目表,分别列举中央、成员单位的立法项目,以及中央与成员单位的共同立法项目。
2、机构组成
除设有联邦立法机关、行政机关和司法系统外,各成员单位还有各自的立法机关、行政机关和司法系统。
3、权力划分
宪法明确规定了各自的权力范围,各级政府都被限制在自己的职权范围之内,这种权力的划分,任何成员单位和中央政府都无权擅自改变。修改宪法要经过复杂的程序,有的国家还规定必须经过绝大多数联邦成员的同意,如美国。联邦中央政府与各成员单位的权力划分特征:
(1)成员单位与联邦中央在法律意义上互不从属,各成员单位在规定范围内相互平等,同属至高无上;
(2)明确划分中央政府与成员单位政府的权力;
(3)中央政府与成员单位政府在宪法规定的事务上互相协调。
4、权限争议
联邦国家均设有仲裁机关(最高法院和宪法法院),对联邦与联邦成员单位就各自的宪法权力所发生的争议作出裁决。
5、对外关系
联邦是国际交往的主体,联邦的组成单位一般不具有独立的外交权力。但也有少数允许其联邦组成单位就某些次要同题同外国签订条约。例如瑞士就规定,联邦与各州的权益在相一致的前提下,各州有权同外国签订有关公共经济、睦邻关系事务方面的条约(但需经联邦委员会批准)等;前苏联也允许有的成员国(乌克兰共和国、白俄罗斯共和国)参加联合国;而加拿大的魁北克省则有权与法国和其他法语国家签订有关文化方面的国际条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