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大学科学技术学院各专业学费不尽相同,参考第二条。
2016年宁波大学科学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五、其他
1.学生按规定完成学业后,经审查符合毕业条件者,颁发宁波大学科学技术学院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例者,授予宁波大学科学技术学院学士学位。
2.学院的学费标准严格按浙江省物价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各本科专业均实行学分制收费,学费由专业注册学费和学分学费组成。临床医学、环境设计、土木工
程、建筑学等专业的学费为22000元/生·年;金融学、会计学、产品设计、视觉传达设计、动画等专业的学费为20000元/生·年;电气工程及其自动
化、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工业设计专业的学费为19000元/生·年;城乡规划、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电子信息工程、生物工程、环境工程、日
语专业的学费为17000元/生·年;其余专业的学费为16000元/生·年。
3.奖学金和勤工俭学。占学生总人数34%的学生可获得国家类奖学金、学院奖学金和各类奖助学金,最高奖金额度为16000元。同时,学院提供“助研、助理、助教” 等勤工俭学岗位。
4.学院招生录取工作实施阳光工程,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录取结束后,考生可以通过我院的招生网及各省(市、自治区)教育考试院(招生办公室)主页查询录取结果。
5.本章程适用于宁波大学科学技术学院2016年招生工作,若有与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详情访问宁波大学科学技术学院招生网http://zs.ndkjxy.net.cn/
学院的学费标准严格按浙江省物价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各本科专业均实行学分制收费,学费由专业注册学费和学分学费组成。临床医学、环境设计、土木工程、建筑学等专业的学费为22000元/生·年;金融学、会计学、产品设计、视觉传达设计、动画等专业的学费为20000元/生·年;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通信工程、工业设计专业的学费为19000元/生·年;城乡规划、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电子信息工程、生物工程、环境工程、日语专业的学费为17000元/生·年;其余专业的学费为16000元/生·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