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刷不能太花哨
颜色鲜艳的食品包装,能吸引更多的消费者,但印在包装上五颜六色的图案,却可能危害健康。在日本,《食品卫生法》明确要求,食品包装不能太花哨,而且印制食品包装时一定要使用专门的油墨。
“食品包装袋上经常要印上名称、成分、图案、宣传语等信息。印在袋子上的这些物质,很可能污染食物,引起食品安全问题。”日本负责食品安全检验的一名工作人员告诉《生命时报》记者,在日本,凡是食品包装,必须用醇溶油墨取代甲苯油墨,这种油墨比较稳定,不容易挥发产生有害物质。另外,儿童食品的包装颜色不能太多,这也是为了控制油墨使用量,并且包装内层要有一个隔离膜。记者注意到,日本不少儿童食品也附送玩具,但玩具都是在食品袋外面另外包装赠送的,绝对不会像国内一样,放到食品袋里面。
日本的《食品卫生法》还规定,食品包装必须无味。此前一些商家为了吸引消费者,制造出一些有香味儿的包装袋,经检测其中含有过量的挥发性物质,因此有关方面禁止用它来包装食品。
1.食品包装单膜袋的检验项目主要分为以下几大类:
外观不得有对使用有碍的气泡、穿孔、水纹、暴筋、塑化不良、鱼眼僵块等疵病。
规格、宽度、长度、厚度偏差均应有规定的范围内。
物理机械性能包括拉伸强度、断裂伸长率,它是反映产品在使用过程中随拉伸的能力,如果此项不合格,在使用过程中食品包装袋容易出现破裂、损坏现象。
2.食品包装复合膜袋的检验项目主要分为以下几类:
外观应平整,无划伤、烫伤、气泡、破油和折皱,热封平整、无虚封。薄膜不得有裂纹、孔隙和复合层分离。无杂质、异物和油渍等污染。
袋装浸泡液,不得有异味、异臭、浑浊和脱色现象。
用于食品包装的材料如布袋、纸箱、玻璃容器、塑料制品等,必须清洁、无毒、无害,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符合相应的强制性标准,但包装一定有清晰的标识:商标、许可标、产地、厂址、企业名称、生产日期,产品的主要成分等都要齐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