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包括港澳台同胞,不受性别、年龄、学历、种族、民族、居住地、身体健康状况等限制,均可报考专升本。
统招专升本各省份的考试形式不一,分为统考和校考两种。统考考试科目:考试科目分文、理科,具体为:录取类别由专科阶段所学专业决定;校考:基础课和专业课,基础课为省统考,专业课为本科院校出题。
统招专升本报考条件
1、各省每年普通专升本政策会有所不同,以当年各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相关政策为准。
2、选拔对象为列入国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经省招生部门按规定程序正式录取的、本省各类普通高校的专科三年级在籍学生(普通全日制统招入学)。
3、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具有较高思想道德修养和文化素质,上进心强,品行端正;在校期间未受记过(含)以上处分,无考试作弊记录。
4、部分省份要求英语水平,比如上海要求通过大学英语四级考试。
5、具有普通高职(专科)毕业学历的退役士兵,经民政系统等有关单位按照规定和程序审核后,可参加普通专升本。
考试形式
各省份的考试形式不一,分为统考和校考两种。
统考
1、考试科目:考试科目分文、理科,具体为:录取类别由专科阶段所学专业决定。
2、艺术、体育专业经省教育考试院同意,可由招生院校组织专业加试,并在报名工作开始前完成。专业加试合格考生才能填报相应院校、专业志愿。
校考
基础课和专业课,基础课为省统考,专业课为本科院校出题。
专升本的考试科目:考试科目分文、理科,具体为:录取类别由专科阶段所学专业决定。
1、文科:大学语文、大学英语、计算机文化基础
2、理科:高等数学、大学英语、计算机文化基础
普通专升本选拔考试属于省级统一招生标准选拔性考试,由各省教育厅领导,各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管理,各设区市招考机构具体组织实施,考试选拔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校的高职高专(专科)应届毕业生。
普通高等院校的专科学生结束专科阶段的课程学习之后,根据当年教育部和发改委编报的《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计划》和《全国普通高校分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招生计划人数控制在各省当年普通全日制专科应届毕业生总人数的5%及以内),各省普通高等院校公布招生人数、各省级行政部门统一组织的考试,选拔优秀全日制普通专科应届毕业生在毕业之前三年级第二学期参加由各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的统一考试(部分省份为本科校方出卷),按原专业或相关专业升入本科院校(大三)继续进行两年或三年的全日制本科教育。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统招专升本
统招专升本各省份的考试形式不一,分为统考和校考两种。
统考
.考试科目:考试科目分文、理科,具体为:录取类别由专科阶段所学专业决定。
艺术、体育专业经省教育考试院同意,可由招生院校组织专业加试,并在报名工作开始前完成。专业加试合格考生才能填报相应院校、专业志愿。
校考
基础课和专业课,基础课为省统考,专业课为本科院校出题。
统招专升本基本介绍
统招专升本考试的选拔工作各省份各有不同,现基本上由各省教育考试院主持举办,统一考试。个别省份如上海,从2013年起改由各本科院校出卷选拔。各省每年的统招专升本招生计划根据教育部统一下达的普通高等教育分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
招生对象仅限于应届优秀普通全日制专科毕业生。各省市和学校规定不同。某些省市和学校要求英语三级以上(上海为四级)、无不及格记录且所报专业必须与所学专业对口,某些省市和学校无此要求,具体情况请参照当年各省的政策。统招专升本只限报考本省本科院校,不允许跨省报考。国家教育部政策法规司规定,普通高校统招专升本为国家统招计划普通全日制学历,本科为第一学历。
统招专升本毕业证书
统招专升本是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性质的本科,指在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应届毕业生中选择优秀学生升入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层次进行两年制的深造学习,修完所需学分,毕业时授予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历证书,符合条件颁发学位证书,并核发本科就业报到证。统招专升本属于国家计划内统一招录(统招),统考全称为“选拔优秀高职高专毕业生进入本科学习统一考试”,简称普通专升本(河北省称“专接本”,江苏省称“专转本”,广东省称“专插本”)。列入当年普通高校招生计划,享受与普通四年制本科同等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