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伤残鉴定在哪里做

2024-11-21 22:28:23
推荐回答(4个)
回答1:

在南京,具备做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资质的机构目前有九家:

金陵司法鉴定所、东南司法鉴定中心、南京医科大学司法鉴定中心、人民医院司法鉴定中心、江北人民医院司法鉴定中心南京正泓司法鉴定所、南京康宁司法鉴定所、南京两江司法鉴定所和南京同仁司法鉴定所。

1、金陵司法鉴定所

地址:南京市河西大街65号瑞泰大厦5楼

电话:(025)86803311

2、东南司法鉴定中心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玄武大道699-22号徐庄软件园江苏软件园17栋。

3、南京医科大学司法鉴定中心

地址:南京市鼓楼区汉中路140号

电话:(025)86862002

4、人民医院司法鉴定中心

地址:南京市鼓楼区广州路300号省人民医院内

电话:(025)83714511

5、江北人民医院司法鉴定中心

地址:南京市六合区葛关路552号

6、南京正泓司法鉴定所

地址:南京市浦口区东方万汇城3栋609室

电话:(025)58193658,13914711687

7、南京康宁司法鉴定所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秦淮区丰富路17号

电话:(025)84466722

8、南京两江司法鉴定所

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玉兰路99号明发商业广场2栋51106

电话:025-87187059

9、南京同仁司法鉴定所

地址:南京市河西大街65号瑞泰大厦5楼

电话:(025)86803311

伤残鉴定是指伤后伤残程度鉴定。伤、残鉴定的范围包括交通事故伤残、工伤事故伤残、意外伤害伤残、打架斗殴伤残。一般由司法部门(比如交警队、派出所、法院)根据医院提供的相关入院记录或委托伤残鉴定机构做相应的残疾鉴定。

扩展资料

伤残鉴定注意事项:

1、当事人应与鉴定人员积极配合,主动提供相关的伤情资料、物证和检材,如实接受鉴定人员的询问、调查和检验。

2、在鉴定过程中不得弄虚作假、提供伪证,如提供伪证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还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3、当事人不得私自更改法医鉴定书的内容,否则该鉴定书无效。

4、如果对法医鉴定的结论不服,可以申请由双方共同认可或公安、司法机关依法指定的鉴定部门重新进行鉴定。

5、鉴定结束后,当事人应对返还的有关材料、物证、检材妥善保管,以备后用。

伤残鉴定所需材料:

1、入院记录。

2、出院记录。

3、出院小结。

4、病历本。

5、疾病诊断证明书。

6、损伤初期和治疗终结后的X片、CT及诊断报告。

7、交通事故认定书。

8、交通事故伤者身份证或户口本。

9、伤残鉴定委托书。

参考资料来源:南京交通事故律师官网:南京有哪些司法鉴定机构

回答2:

伤残鉴定分两种,一种是司法鉴定。一种是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做出的伤残等级鉴定,二者分别针对不同的部门。
司法鉴定主要是针对公安或法院审理用。这一块带上相关病历去,交钱就能做。
劳鉴委做出的伤残等级鉴定主要针对工伤这一块。
《工伤保险条例》及相关的配套法律法规对工伤赔付做出了明确、具体的规定,到劳鉴委做伤残等级鉴定的前提是拿到认定工伤决定书。
如果没认定为工伤的话,一般是不受理伤残等级鉴定的。
如果有认定工伤决定书的话,做伤残等级鉴定一般要提供以下材料:
劳动行政部门出具的工伤认定通知书(原件)
因工伤残等级鉴定表(一式三份),照片一栏需粘贴本人近期免冠照片并单独附照片一张;
伤病情材料原件(复印件需到医院加盖公章确认),具体包括:入院急诊病历、住院病案、书面检查报告、出院证、出院小结、病历本、病情诊断证明书(申报前两个月内开具);
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三份;
上述材料在规定的时限内交到发认定工伤决定书单位的伤残等级签定部门。一般是2个月内做出等级鉴定。

回答3:

你好,人损的话金陵和东南等司法鉴定机构都可以,工伤则需在南京市劳动能力鉴定中心申请,在南京四五四医院面诊

回答4:

南京共有四家司法鉴定机构可以做伤残鉴定,南医科大学鉴定所、人民医院鉴定所、东南鉴定所和金陵鉴定所
鉴定机构都是有资质的,没有太大差别,伤残的鉴定基本都是由法院指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