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我国《继承法》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按照《继承法》第十三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根据上述内容规定,如果被继承人的配偶在其生病期间未尽到应尽的扶养义务,在分配遗产时,应当少分或不分;而被继承人的父母在死者生病期间尽了主要照顾义务,有权在分配遗产时多分;被继承人的子女属于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根据我国《婚姻法》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
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
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赔费、残疾人生活补助等费用;(三)
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
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
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所以,被继承人婚前所有的房产属于死者的个人财产,如果被继承人的配偶在婚后无房产的份额。房产将作为死者的个人财产进行分割。按照规定,房产虽然可以分割但这种分割是有限的,如不能把一间房屋分成许多份。在这种情况下,可以由继承人共同继承,作为共有的房产。如一定要分割时,可以采用作价分割的方法。房产可以作价分成四份来继承,即:被继承人配偶、被继承人父亲、被继承人母亲,被继承人的子女。对于被继承人的配偶的份额,可以采用作价分割的方式折抵成现金给付。
对于存款,属于死者及其配偶的婚后共同财产,该全部存款的一半将作为死者的个人财产来继承。住房公积金也类似于存款的继承方式,对其中的一半由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及父母平均分配。
1、男女双方购房出资都是对外债务,继承开始前先把债务还清。债务共计四十五万,以男方存款和女方股票基金偿还,剩余15万,其中7.5万是男方财产,不参与分配。
2、房产价值120万是夫妻共同财产。其中60万属男方财产,不参与分配。
3、女方名下的汽车姑且算作婚后共同财产15万。其中7.5万不参与分配。
4、另一套房产在男方父亲名下,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支付的按揭,可以作为债权。
5、该案件中有继承权的是男方、女方父母、小孩。根据法律规定,在同一场事故中死亡的有继承关系的双方,推定年长者先死,所以小孩是有女方财产的继承权的。这是第一次继承。所以第一次继承的遗产为:7.5+7.5++60+50=125万。
6、第二次继承的财产是小孩的遗产,有继承权的是小孩的父亲,所以小孩的死亡赔偿金和小孩从母亲那继承的遗产都是男方的。
一方死亡财产如何分配?
夫妻一方死亡后,夫妻共同财产并不是全部归另一方所有,而是将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后,剩余的个人财产部分作为遗产进行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