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凭借《退役军人优待证》能享受的优待有:1、可免费参观本省市内的旅游胜地、博物馆、景点;2、可在本省市内的医院享受优先挂号的服务;3、优先办理民政服务事项;4、可在本省市内的铁路、航空、公路等服务中心享受优先服务等。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有关指示精神,全面推进退伍军人的管理服务工作,国家将为所有退伍军人颁发《退役军人优待证》。
《退役军人优待证》的颁发,体现了国家对退伍军人的关怀,能增强退伍军人的荣誉感和自豪感,使退伍军人能得到更多的优待福利。
那么,重点来了,《退役军人优待证》到底有什么用呢?又该如何办理呢?
一、《退役军人优待证》的作用。
1、凭借《退役军人优待证》可免费参观本省市内的旅游胜地、博物馆、景点。对于喜欢旅游的退伍军人来说,这算是一项大大的福利,起码在本省市内,进入各景点、风景区可以免门票,能省下不少钱。
2、凭借《退役军人优待证》可在本省市内的医院享受优先挂号的服务。只要有《退役军人优待证》,那么以后去医院看病,就不用排队挂号了,这可以为我们节省不少时间。
3、凭借《退役军人优待证》可优先办理民政服务事项。比如在条件相同的情况下,退伍军人可优先入住公办的养老机构。
4、凭借《退役军人优待证》可在本省市内的铁路、航空、公路等服务中心享受优先服务。比如去火车站买票,如果有《退役军人优待证》,那么就可以优先购买,无需排队,也能为我们节省不少时间。
二、如何办理《退役军人优待证》?
1、携带身份证、退伍证和户口本前往户籍所在地的军人服务站(社会事务办公室);
2、准备一张近期免冠一寸照片;
3、如果有其他证件,也可以携带上,比如伤残证、参战证等。
目前很多地方都已经在开展《退役军人优待证》的颁布工作,有空的战友可以去当地相关部门咨询一下,了解了解具体的办理事宜。
河北省委办公厅、河北省政府办公厅2018年12月初印发《河北省退役军人公共服务优待办法(试行)》(2018年12月30日起施行),《办法》规定,河北省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将制发《河北省退役军人优待证》,河北户籍的退役军人将凭证享受优待。
2018年12月29日,河北省委、省政府、省军区联合举行退役军人优待证颁发仪式,标志该省退役军人优待证基本发放完毕[2]。
针对退役军人优待证的适用区域、范围,《办法》规定:
退役军人凭河北省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制发的《河北省退役军人优待证》,在河北省行政区域内的公共服务机构和场所享受优先或优惠待遇;
退役军人可在全省行政区域内的铁路、公路、航空、港口、金融、公园、风景名胜区、旅游风景区、博物馆、纪念馆、开放的文物保护单位、市民服务中心等公共服务机构和场所享受优先服务;
退役军人凭《优待证》在全省行政区域内的地方医疗服务机构享有优先挂号等服务;
退役军人在本省行政区域内游览政府投资兴办的公园、风景名胜区、旅游风景区、博物馆、纪念馆、开放的文物保护单位等场所,凭《优待证》免门票费。
退役军人凭《优待证》优先办理民政服务事项。入住公办养老机构的,同等条件应当优先收养或入住。对符合条件的孤老退役军人,按照本人自愿原则安排入住光荣院、敬老院等养老机构。
河北省内民营旅游景区、博物馆、纪念馆等场所并未纳入优待范围,但《办法》指出,鼓励上述相关场所对退役军人实行优先优惠。同时,《优待证》将由退役军人工作主官部门每两年审验一次。持证人有违法、违纪、违规等行为的,将被取消优待资格。凡到期未经审验的,自动失效,不得享受相关优待[3]。
《退役军人优待证》的作用。
1、凭借《退役军人优待证》可免费参观本省市内的旅游胜地、博物馆、景点。对于喜欢旅游的退伍军人来说,这算是一项大大的福利,起码在本省市内,进入各景点、风景区可以免门票,能省下不少钱。
2、凭借《退役军人优待证》可在本省市内的医院享受优先挂号的服务。
3、凭借《退役军人优待证》可优先办理民政服务事项。比如在条件相同的情况下,退伍军人可优先入住公办的养老机构。
4、凭借《退役军人优待证》可在本省市内的铁路、航空、公路等服务中心享受优先服务。比如去火车站买票,如果有《退役军人优待证》,那么就可以优先购买,无需排队。
持退伍证进行军龄登记(军龄视为缴费年限),军龄加实际缴费年限达到15年,到了退休年龄就可每月领取养老金。若为参战参核部队等九类人员,需由县民政局优抚股开介绍信到县社保处说明,可优惠5年,即军龄加实际缴费年限达到10年,到了退休年龄就可每月领取养老金。
1、退伍军人可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财税〔2005〕18号文规定:“《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26号)第一条、《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扶持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4〕93号)第三条、《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随军家属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0〕84号)第二条、规定对从事个体经营的军队转业干部、城镇退役士兵和随军家属,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3年内免征营业税。个体经营是指雇工7人(含7人)以下的个体经营行为,军队转业干部、城镇退役士兵、随军家属从事个体经营凡雇工8人(含8人)以上的,无论其领取的营业执照是否注明为个体工商业户,军队转业干部和随军家属均按照新开办的企业。
2、其他:
国务院颁布的《退伍义务兵安置条例》第12条规定:“义务兵入伍前原是学校(含中等专业学校和技术学校)未毕业的学生,退伍后要求继续学习而本人又符合学习条件的,在年龄上可适当放宽,原学校应在他们退伍后的下一学期准予复学。如果原学校已经撤销、合并或者由于其他原因在原学校复学确有困难,可以由本人或者原学校申请县、市以上教育部门另行安排他们到相应的学校学习。”《征兵工作条例》第25条规定:“依法可以缓征的正在全日制高等学校就学的学生,本人自愿应征并且符合条件的,可以批准服现役,原就读学校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保留其学籍,退伍后准其复学。”此外,一些地方性法规和规章也有相应规定,如《天津市征兵工作若干规定》第13条规定:“正在全日制高等学校就学的学生,本人自愿应征并且符合条件的,经批准可以服现役。学生依照前款规定应征服现役的,原就读学校应当保留其学籍;退出现役后复学的,学校可以酌情减免学费;本人申请调整专业的,学校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予以照顾,妥善解决。”《上海市退役士兵安置工作暂行办法》第17条规定:“退役士兵在校入伍未完成学业的,退役后可以回原学校复学。不要求复学的,按本办法第14条的规定办理。复学的退役士兵,视为自谋职业,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