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旅游签证办理条件:中国公司的工作证明,需指出:-工资-公司批准的假期证明(注明日期)-担任职务,申请人最近六个月银行帐目情况清单。参见最低要求第7条。如是未成年人,参见最低要求第 5 条,并须递交父母或监护人的经济来源证明。
西班牙语或英语的往返机票预订单和酒店预定单。户口(原件和复印件),译成西班牙语或英语。注意事项*签证本身不赋予不可撤销的进入国境的权利,移民局可能在签证和护照有效的情况下不许入境。
正常情况下签证须申请人亲自来递交申请和领取相关文件。只有在本领事馆同意的情况下,可以由其他人持有申请人的授权书来代替申请人递交签证申请或领取相关文件。*可以在出发日期前最多三个月递交签证申请。
签证的审理期最长为三个月。已批签证必须在一个月内取走。过期则被视作申请人放弃此签证,签证相关文件将按程序处理。
如需延长在西班牙停留时间,应在签证到期前向西班牙国警局申请延期(最长一共不超过六个月内停留90天)。如递交虚假材料,视情节在不损害申根国集团法律的前提下将被拒签或剥夺已批签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