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办不下来,还需要交物业费吗?

2024-11-04 18:5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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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这是两个不同概念, 没有办理房屋产权证,可以判断为开发商不履行合同规定,是违约; 但物业管理费是小区物业管理公司作为公司正常经营和小区正常服务收取的费用,原则上与开发商毫无关系; 只要物业公司在小区物业管理服务中没有出现违约行为,不缴纳物业费在法律层面上就得不到任何支持。

1、物业费的缴纳是以物业合同生效为前提条件的。根据行业惯例,物业合同是在交房时签订的,没有交房物业服务的主体即不存在。

2、物业费是建立在物业公司对业主或者业主房屋服务的基础之上的,交房前业主还没有入住,物业公司没有对业主或者业主所有的房屋进行服务,双方不存在合同关系,因此也不存在物业费用缴纳的问题。

3、如果业主对物业公司的收费不满,可以到物价局对收取费用的内容和收费标准进行核实,如物业公司收费与物价局公布的标准不符,可以要求物价局对物业公司进行处罚并要求其改正。

4、在合同明确约定的情况下,办理房产证是房地产开发商的一项合同义务,一般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会约定办理房产证的期限,开发商一旦延期办理,当事人可以选择自己办理或者到法院起诉要求开发商立即办理并支付违约金。当事人如选择自己办理,具体办理程序可以咨询当地房管部门;如果选择起诉,在拿到判决书后开发商仍不办理,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由法院强制办理,所有费用由开发商支付。

回答2:

《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