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男方出资买房却只写了女方名字,如果离婚房产怎么分配?

2024-11-15 19:0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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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扩展资料:

现行《婚姻法》第17条到第19条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以列举式和概括式的方式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内容。

该法也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有协议分割和判决分割两种做法。离婚时,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一方的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夫妻共有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亦可不均等,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依法判决。

《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 “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 。即如果财产一旦约定是夫妻共同所有,就具有法律效力,不能随意更改。

在我国现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所确定的夫妻财产制中,确立了夫妻共同财产法定制度以及夫妻共同财产的约定制度。根据我国夫妻财产制度的内容,我国夫妻共同财产由法定的夫妻共同财产、约定的夫妻共同财产两部分组成。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婚姻法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婚姻法解释三》

回答2:

一、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二条: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二、律师意见:1、根据上述规定,婚前,男方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男方的个人赠与,但如男方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2、如没有明确表示赠与双方,则只是赠给男方个人。2、房产证登记为女方名字,说明是为了男女双方婚后共同居住,并不能证明是赠给女方或赠给双方的。还需要有其他证据证明有女方份额的,女方才能分得。3、当然,也有观点认为登记为女方名字,视为赠给夫妻双方或女方,具体如发生诉讼,法官要结合当事人陈述和其他证据综合判断。
三、风险提示:离婚不仅关系到双方,还关系到子女、整个家庭,应慎重对待。

回答3:

视为女方的婚前财产。
房子属于不动产,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
视为男方对女方的附条件的赠与。男方以结婚为目的,将购房合同写上女方的名字,视为将自己的财产,赠与女方。如果女方取得了房产登记,视为女方已取得了该房产的物权。如果将来男女不睦,这个房产很难要回来。

回答4:

婚前房产,婚后加上了配偶的名字,如果离婚,房产怎么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