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理工大学
2010年暑期“思政课”社会实践
调
查
报
告
专业:测控技术与仪器
年级:二年级
班级:四班
姓名:刘华
学号:310804040413
2010年9月1日
农村老人赡养现状的调查报告
调研时间:2010年07月20¬¬¬-25号
调研地点:甘肃省会宁县柴门乡小西村
调查对象:甘肃省会宁县柴门乡小西村全村
调查主题:农村老人的赡养情况
调查人员:刘华
“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养而亲不在。”(《汉•韩婴•韩诗外传•卷九》)。在网络日渐成为我们生活的一部分的时候,你是否还有时间想到你的父母?是否一定要等到年、节才想去看看双亲?“孝”是儒家伦理思想的核心,是千百年来中国社会维系家庭关系的道德准则,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我中华民族传统文化之精髓。
2010年7月20日,怀着复杂的心情,我开始了调查, 原想尽快搞定计划,不想在凸凹不平的山路中行走非常缓慢,加上村民们居住非常分散,又加上天热,给我的调查带来很大的不便,经过长达五天的调查,走访了家里有60岁以上老人的家庭共记106户。我发现那儿的老人们生活要求都很低,相当一部分老人只要基本生活有保障,不致挨饿受冻就很满足了,而不太注重营养保健、娱乐活动等方面,渴望但不苛求能得到精神方面的赡养。生活来源单一,完全依赖子女的农村老人很多,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极少,他们中很多人因年老疾病而丧失劳动能力后,生活只能依赖子女,没有其他出路, 这在农村很普遍,最终的结果是吃的最差的是老人,穿的最破的是老人,小、矮、偏、旧房里住的是老人,在地里干活和照看孙辈的也多是老人。一年吃不上两次肉,平日兜里没有一分钱,小病挺着,大病等死的例子并不鲜见。这些老人80%不是村里的”五保户”,也不是民政部门的救济对象,再加上儿女的不尽孝,使他们成了”三不管”,其生活境况反倒不如无儿无女的老人。他们对儿女多有抱怨,但大多不忍心将儿女告上法庭。这是农村老人与城镇老人的一个显著区别。
在调查中,我将农村老年人的生活方式归结为两大类,即安享晚年型和凄惨悲凉型。
安享晚年型中,有的老人与子孙共同生活,生产生活中的事物主要由子女、儿媳决定,老人除干点家务活帮助照看孩子外,别无其他活动,生活比较和谐;有的老人与子女虽没有分家,但是不与子女一起居住,生活费用由子女供应,在调查中,这样的老人是最幸福的,他们可以随心所欲,打打麻将,跑跑步,干自己想干的事,不用理会生活的衣食起居,这种类型的老人在子女少的家庭中占有相当的比例,在多子女的老人家庭中,子女按比例分担老人生活所必需的粮食及日用品,老人也不与子女一起生活。
凄惨悲凉型是指单身的老人或老年夫妇单独生活,生活费用由自己承担,田里的重体力活还得自己做,偶尔会有邻居帮帮他们。这种类型的老人既有孤寡老人也有多子女或单子女的老人。95%这样的老人都是有子女的,他们大多居住在村庄周围低矮破旧的房子里,其生活条件普遍较差。
很欣慰的,我看到有部分农村的老人晚年过得是比较幸福的 ,这是中国光荣传统历经数千年的历史积淀,然而这样幸运的的老人毕竟占很少的比例,85%的老人的生活是凄苦的,为此我特意调查了导致这种现象的原因。造成农村老人生活艰难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子女间非正常攀比,使老人生活无着落。如78岁的张某有3个儿子,都已成家独自生活,老人自己则住在旧草棚里。原来兄弟3人商量好每家都拿出一定的粮食赡养老人,可后来老二以父亲在老三结婚时花的钱比给他的多为由拒绝赡养老人;老三媳妇则以结婚时老人怠慢了娘家人为由也不尽赡养义务。老大开始按时给老人送去生活费和粮食,后见两个弟弟不尽义务,也停止供应。老人遂把3个儿子告上法庭,法庭判决老人胜诉后,儿媳们则以老人败坏他们名声为由,仍不尽义务,甚至发展到打骂老人。
2、农村社会养老体制不健全,养老方式单一落后。绝大部分老人至今仍靠子女扶养,他们年轻时扶养子女,为子女上学、结婚耗尽了全部积蓄,有的老人甚至把住房也全部让给了子女。由于农村养老保险体制不健全,老人大多没有经济来源,到年老时在经济上便完全受制于子女,致使有的子女特别是个别儿媳视老人为负担,老人在家里经常受气。
3、赡养人的法律意识和道德观念较差。他们无视敬老爱老的传统美德,认为老人无力劳动,而吃、穿、用、住、疾病治疗都需要花费,因此把老人当作家庭负担,将法定义务视为可有可无。部分子女道德伦丧,只知向老人索取,却不愿回报老人。有的儿媳视娘家人为自己人,公公、婆婆为外人,“内外”差别大,不赡养甚至虐待公婆,有的儿子抱着息事宁人的态度,使父母饱受委屈。很多老人即使受到虐待也往往采取迁就忍让的态度,造成隐性虐待较多。
4、没有能力和时间给父母养老。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经济落后的地区外出务工的青壮年增多,他们不仅常年在外,无时间关心老人,而且收入有限,无财力资助老人,致使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固定经济来源的老人生活无着落。随着越来越多第一代独生子女结婚生子,其父母也日渐迈入老年人行列,“421”家庭时代降临,本已深感生存压力的人们无力照顾老人的矛盾越发突出,独生子女的现状和工作节奏的加速,还有子女教育费用的高昂,医疗卫生费用支出的咂舌及父母要求的心理抚慰,使得我们年轻的一代对老人尽孝变得心有余而力不足。
农村养老问题严重干扰了农村的正常生活秩序,影响了社会安宁与稳定,给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也带来了负面效应,因此必须正视这一问题。中国老人抚养问题不能只依靠家庭抚养,应逐渐转向社会抚养。针对我国人口老龄化起步虽晚但发展速度却很快等特点,我认为我们可以做的是:
一、依法养老。。《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一条规定“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赡养包括经济上的供养、生活上的照顾、精神上的安慰、抚慰三个方面的内容。赡养问题在农村,其范围具体地包括赡养人对老年人承包田、责任田的耕种、管理,照管老人的林木和牲畜,其收益归老人所有;对老人住房进行修缮;对病残老人提供医疗和护理,对于丧偶老人要求与他人结婚时,应当予以支持等相关内容。在法律上赡养的范围是比较全面的。但是在农村,有许多的人认为养老就是给老人点钱或粮食就行了,其它则一概不管。在调查中一个子女大声地对其老父亲说:“真是难伺候!每个月给你50元,吃的喝的穿的也有,你还有什幺不知足的呢?”其实,这个子女并不懂得老人的真实意思,并未理解赡养的真正涵义。因此我们有必要加大法制宣传教育的力度,提高赡养老人的法律意识。采取多种措施在农村大力开展法律宣传教育,使群众了解婚姻法、继承法及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提高公民的法制观念。让全社会了解保护老年人权益的重要性,老年人特别是农村老人更应学法懂法,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二、搞好农村精神文明建设。要在全社会提倡敬老爱老的优良传统,建立团结和谐的农村家庭关系。乡风文明,既是农村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在新农村建设中所赋予的新的内涵。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它也是对包括孝文化在内的中国传统文化中民本思想的升华。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坚定主张“立党为公,执政为民”,鲜明体现了我们党“以人为本”治国理政的核心理念。中华孝文化的精华与核心也是以人为本,它主张对生命及生命本源的尊重,其最初含意是“善事双亲”,“敬养父母”,对父母在物质上、精神上尽孝心。“天地之性,人为贵,人之行,莫大于孝”(《孝经》),并且将孝由此推开及至社会,形成“博爱”与“广敬”。孟子提出:“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即不仅关爱父母、家人,还关爱他人,兼爱大众。孝文化中的提倡以人为本,从孝敬父母,悌兄睦友到兼爱众人,尊重生命,敬重自然与其它生命,有利于自身、人类和自然的发展,因而对其阐发、弘扬,是一重要而有意义的事情。经济的发展,社会的进步使传统的孝文化教育经常显得苍白无力,因此在开展传统孝文化教育的时候,还必须结合现代的人文主义精神,不仅仅要通过无形的道德说教来教育和培养,可以通过经济性的、荣誉性的措施来引导大家积极投身孝文化的实践中去。这样才可以弘扬中国历史上的传统道德和敬老的美德。
三、要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建立健全农村养老保险制度,提倡农村青年为自己和老人参加养老保险,使农村老人减轻对子女的物质依赖程度。推进保障形式和补偿保障模式的创新,将农村养老保险与其他社会保障相结合,提高保障能力和效果,提高农民个人积累参保率、覆盖率,扩大社会保障面。要适合各地的社会经济条件,使个人筹资方案得到农民的认可,调动大家的积极性,降低服务的成本,提高服务的效果。各地区根据本地的社会经济特点,探索适宜的补偿和奖励模式,不断完善实施方案。在筹集资金上,允许一次性交纳的模式,也可采取分期定额缴纳的模式,采取以农村资产权力抵押融资的模式,或者采取个人不缴纳,年老后进行倒扣个人应出资部分的模式等。同时要积极改进保险资金享受的办法,支持低成本的社会化养老保险服务事业发展,强化对养老服务的规范和管理。特别是要发展集中公共养老服务,推进服务规模化、专业化发展,提高养老资源利用效率,降低服务成本和价格,提高服务质量。建立参与式发展的机制,更加方便农民,减少农民享受的成本,让越来越多的农民认识到新型农村养老保险的好处,让制度受到农民的欢迎。在资金的使用和养老服务的具体提供上,允许具有一定的灵活性和地区差异性,可以采取定期发放现金的方式,也可采取发放购物券的方式,还可采取发放实物的方式,以及提供住宿、发放资金到中介养老机构等。从长远的观点看,我认为通过社会保障体系使老人安度晚年,将是解决农村养老的一个重要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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