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读作十八,十七写作拾柒。
简读法是算术的基本概念之一,是一种读数法。按照数的横列自左至右把各个数字依次读出来,如3045002读作三零四五零零二,这种读法在读纯小数或记录时用,称其为简读法,可用于十进数和非十进数的读数。读数法有两种:简读法和繁读法。
不管是阿拉伯数字(1、2、3……),还是汉字小写数码(一、二、三……),由于笔画简单,容易被涂改伪篡。
所以一般文书和商业财务票据上的数字都要采用汉字数码大写: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佰、仟(“万、亿、兆”本身笔画已经比较复杂,使用机会也少,没有必要再用别的字代替)。
扩展资料:
一、读数法分类
1、按照数的横列自左至右把各个数字依次读出来,如3045002读作三零四五零零二,这种读法在读纯小数或记录时用,称其为简读法,可用于十进数和非十进数的读数。
2、按照数的横列自右至左,以四位为一级或三位为一节,然后从左至右读数,称其为分级读数法或分节读数法,统称繁读法,这种读法一般用于读十进整数。
二、大写数字的历史渊源
大写数字的使用始于明朝。朱元璋因为当时的一件重大贪污案“郭桓案”而发布法令,其中明确要求记账的数字必须由“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百、千”改为“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佰(陌)、仟(阡)”等复杂的汉字,用以增加涂改帐册的难度。后来“陌”和“阡”被改写成“佰、仟”,并一直使用至今。
大明政权建立之初规定:每年全国各布政使司、府、州、县,都要派计吏到户部呈报地方财政的收支账目及钱粮数。各级政府之间及与户部之间的数字,必须完全相符。稍有差错,即被退回重报。
由于地方与京城相距遥远,为节省时间,免去路途奔波之苦,各地便带上了盖有官印的空白账册。如被退回,则随时填写更正。又因为空白账册上盖有骑缝印,不能做别的用途,户部也就没有干预。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简读法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大写数字
这种题目,读作是写语文的数字,写作是写阿拉伯数字。好像是这样做法
18读作十八,十八写作18。17读作十七,十七写作17。
肯定是这样出的18读作:十八,十七写作17
18读作十八十七写作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