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觉得可以这样来定义它:人类将自己的思维、感情、感受等心理活动通过文字形式表达而形成的艺术。
就在刚刚,我还说过所谓“狭义的文学”这种提法,而上面所作的定义也就是对此的解释。那么什么是广义的文学呢?这又是一个问题。
我认为所谓广义的文学与狭义的区别仅在于“艺术”二字。也就是说,狭义的文学应该只是一种文字的艺术,即所谓通过文字的堆砌,抒发自己的感情(注意,是感情),给人以美感。当然,美这个概念也是很难缠的,在这里就不讨论。简单来说,我的看法是狭义的文学只应主要包括散文、诗歌、小说等相对处于文艺领域的题材,并且它往往注重于对于各类感情:譬如亲情,友情,爱情的讴歌于颂扬等。它的特征往往是绚丽的文字和细腻的个人情感与感悟描写。最佳的例子见证于散文中,譬如朱自清的《荷塘月色》,这是一个很好的狭义文学的样本。现代的各种所谓“小资”笔调的作品也基本如此。
那么广义的文学除了以上的内容又包括了什么东西呢?很极端的例子就是科学论文,科学论文的文字少修饰而重严谨、准确,并且当中文字最终需要达到的目的是阐明作者的发现、认识、观点等。还有一些极端的例子譬如产品说明书、通知、声明等基本不掺杂太多个人感情的文体应也包含在广义的文学里边。
如果光是上边的几种文体,应该没有太多人会反对我的提法。然而更重要的一点我还认为:很多文学史上比较伟大的作品和作家,他们都不属于狭义的文学和狭义文学家的范畴!当然,他们仍然由于种种原因或者出于种种原因不得不仍然使用狭义文学的惯用的文体,如小说,诗歌等来表述自己对社会(注意是社会)的观点与看法。
大体上来看,比较著名的作家往往是以爱情小说而确立其地位的,这一点是我比较不愿意承认的,但这确是现存的实事。但就从小在中国大陆接受的教育来看,每一部爱情小说最后都能被升华到所谓阶级、社会现实、等等的内容上来。似乎每一个伟大的作家都是考虑到大众的认知和社会压力等不得不采用爱情为载体而最后论述其非爱情的“革命”的观点。《红楼梦》是一个典型的例子。
而我不承认这些著名的作家初衷均是为了表达其对社会的看法和“革命”观点,真正意义的作家其实应该是沉醉于狭义的文学的“写手”,他在文学创作中没有或者没有很明晰的想要表达自己对于个人感情以外的看法和观点,至多是在对感情的抒发乃至宣泄之后附带的提出了对于社会的疑问。他们往往对于种种的社会问题,乃至情感问题只是提出一个余秋雨所谓“两难”的课题,而根本没有去解决它的意图。——当然我没有丝毫要他们去解决了才是真正伟大的意思,若是这样,那反倒便是狭义文学的最大悲哀了。
但是另外很大一类的文学作品是明显具有表达自己对社会与政治的看法的,譬如鲁迅之于杂文,郭沫若之于诗歌等,高尔基之、马克吐温等。当然也有使用文字意图诱使他人认同其不认同的观点的无耻文人。这一类不以感情为主要诉求对象的作家们在中国往往被置于更加崇高伟大的地位,文学家需要为政治服务才能被肯定在社会主义社会是很明显的,并且社会主义理论也毫不掩饰这一点。
以上说来,其实我要表述的观点很简单,——狭义的文学是一种艺术,而所有艺术的特点最主要均是抒发情感,宣泄感情,他们提出问题,而不解决也不尝试解决问题 ,它的作用使人愉悦,在于给人以启迪,促使人思索。简而言之,艺术是催化剂——狭义文学也是!
那么我们似乎可以这样讲,真正的纯粹的文学家应该是为了文学而文学的,他们着眼的应该是文字的艺术,感情的难题,人生的矛盾等的提出,对于这些问题他们无力解决,甚至不想解决,因此他们迷惑,他们痛苦,他们徘徊,他们颓废。所以悲剧美是永恒的文学桂冠。所谓豪放派的作品要么只是点缀,要么只是假艺术之名而行论证之实。而有一些所谓的文学家要么是出于论证自身观点的需要而由于政治或者社会、经济等的原因考良选择了文学的载体而“一不小心”成了文学家,不可否认他们也写出了或者同样精妙的文字。但他们的初衷并非为了艺术,而是为了解决矛盾而提出看法,观点并往往试图说服别人认同他的看法,观点。当然他们的努力往往也很可能是徒劳的。
说了如此许多,我最后想要说的其实只是一个我的粗浅的看法:狭义的文学是真正的文学,真正的文学不应该参与论证,尤其是社会和政治,并且不提出问题的答案。譬如现在的云之南文学板块中的绝大多数文章即是如此。
狭义的文学是社会的良好润滑剂,可以宣泄情感,调节情绪,陶冶情操,无疑它是伟大的,但我坚持认为,它只是催化剂,只是文明社会的副产品。纯粹艺术,特别是个人感情,尤其爱情的文艺作品的泛滥与充斥对于个人、民族、乃至全人类的进步来说是一种资源浪费。
没有感情的人是驱壳,沉溺于感情的人同样!这算是我对文思板块各位文学青年的“忠告”吧。
艺术是催化剂,不要做可怜的多余的没有产生作用甚至被遗弃的催化剂!
文学有什么作用?
那就是我们语文里的一种阿.好好去学吧/你会很好的!
文学一词的最初含义,是指文章和博学。从现有文献记载看,“文学”一词最早出现在孔子《论语》中,则直接地指文章和博学,被列为孔门四科(德行、言语、政事和文学)之一:“文学子游、子夏。”后来的《魏书·郑义传》这样说:“而羲第六,文学为优。”在这里,文学是指有文采的语言作品,即今天意义上的文学;同时,文学也指人的博学,即今天意义上的学识或学术,如哲学、历史、语言等。 可以看到,文学一词在中国出现,一开始就突出了“文采”含义。同时,文学从它被使用时起就具有了学识(博学)含义。 按照这种观点,凡是富于文采的作品和显示渊博学识的作品,都可以被称为文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