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是不能在郴州买房用公积金贷款的。2018年10月30日,长沙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出台长金管委【2018】5号文件对我市现有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进行调整。调整后暂停异地购房住房公积金贷款。
异地贷款由于信息不对称存在较大的风险隐患。由于住房公积金实行属地化管理,各地住房公积金信息没有联网互通,推行异地贷款政策需要双方合作城市签订合作协议,进行缴存互认,申请人有关信息核实相对较困难,且在实施过程中出现贷款逾期现象相对较高,处置也比较困难。
扩展资料: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 申请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当提供担保。
第二十八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保证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的前提下,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可以将住房公积金用于购买国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不得向他人提供担保。
第二十九条 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应当存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受委托银行开立的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专户,用于建立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准备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管理费用和建设城市廉租住房的补充资金。
参考资料来源:长沙住房公积金—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长沙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是不能在郴州买房用公积金贷款的。2018年10月30日,长沙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出台长金管委【2018】5号文件对我市现有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进行调整。调整后暂停异地购房住房公积金贷款。
异地贷款由于信息不对称存在较大的风险隐患。由于住房公积金实行属地化管理,各地住房公积金信息没有联网互通,推行异地贷款政策需要双方合作城市签订合作协议,进行缴存互认,申请人有关信息核实相对较困难,且在实施过程中出现贷款逾期现象相对较高,处置也比较困难。
扩展资料: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 申请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当提供担保。
第二十八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保证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的前提下,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可以将住房公积金用于购买国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不得向他人提供担保。
第二十九条 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应当存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受委托银行开立的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专户,用于建立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准备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管理费用和建设城市廉租住房的补充资金。
参考资料来源:长沙住房公积金—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一、异地公积金贷款买房需要什么条件?
1、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对曾经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在现缴存地缴存不满6个月的,缴存时间可根据原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核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合并计算。
2、住房公积金贷款对象为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或第2套改善型普通自住住房的缴存职工,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不能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
3、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发放率低于85%的设区城市,要根据当地商品住房价格和人均住房面积等情况,适当提高首套自住住房贷款额度。
4、职工须持有就业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核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向户籍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核心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二、异地公积金贷款的流程是什么?
1、业务咨询
由于不同城市的贷款业务有所差异,所以职工应向其所在城市的公积金管理核心进行异地贷款业务咨询,公积金管理核心一次性告知贷款所需审核的材料。
2、提交申请
职工本人或其委托人向缴存城市公积金核心提出申请,缴存城市公积金核心根据职工申请,核实职工缴存贷款情况,对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或头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已经结清的缴存职工,出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
3、核实信息
贷款城市公积金核心受理职工异地贷款申请后,向缴存城市公积金核心核实《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信息真实性和完整性,核实无误的,按规定时限履行贷款审核审批手续,并将结果反馈缴存城市公积金核心。缴存城市公积金核心对职工异地贷款情况进行标识,并建立职工异地贷款情况明细台账。
4、标识和记录贷款情况
缴存职工在异地贷款还贷期间,如果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转移,原缴存城市公积金核心应及时告知贷款城市公积金核心和转入城市公积金核心。转入城市公积金核心应在接收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后,及时对异地贷款情况重新标识和记录。
5、偿还贷款
异地贷款出现逾期时,缴存城市公积金核心应配合贷款城市公积金核心开展贷款催收等工作,根据贷款合同可扣划贷款职工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归还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