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协议离婚后两年,想要重新分割财产的要区分具体情况。双方离婚时是经双方自愿签订离婚协议的,就夫妻共同财产协商进行分割,离婚之后如果有发现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仍然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的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同时需注意的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八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日起计算。此时有发现这种特殊情况的注意提起诉讼的时效问题,是从当事人发现之日起三年。若是离婚后发现,在协议离婚时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也可以再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经审查该财产确属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分割。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夫妻一方不论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还是双方正在办理离婚时,甚至已经离婚后的,只要夫妻中的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另一方以此为由请求法院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法院审查后会进行分割。北京专业婚家律师提示您,离婚后才发现的要注意提起诉讼的时效问题。
超过了法律规定的一年的时效,不能向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九条 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不可以,相关法律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9条规定: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1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法院应当受理;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