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到“艺术之为艺术”,并非一定要提到那些纯粹以艺术为目的而创作的典型的作品,我们也可以看一看那些本来只是为了其他目的——如宗教的目的或其他社会目的——而制作的作品。这些作品有其产生的历史原因,人们可以根据历史背景,很容易地指出造成了它们的具体动机,但是,它们却拥有并不依赖于当时的原因和动机的艺术生命。当时的原因和动机对于后世的人们已不再具有现实意义,人们已不再可能从其现实意义方面来接受这些作品,可是它们却恒久地保持着巨大的魅力。即便是那些产生于旧石器时代的原始洞穴壁画,当它们呈现于我们今人面前时,我们会感觉到一种古老的生命重又苏醒。这些壁画本来并不是作为艺术作品而创作的,不是供人欣赏的,它们躲藏在洞穴里,却真正地属于艺术,因为它们超越了时代的界限,在多少世代之后仍然拨动着人类的心弦。一位雕塑家曾经这样说过:“任何作品都带有奔腾流逝的时间,它既沉浸在亘古洪荒之内,又蕴含于最为遥远的未来之中。”
这就是“艺术之为艺术”,它引起我们对艺术的本质作更为深入的思考,而不至于仅仅从“再现现实的乐趣”、“游戏”、“白日梦”或“伦理教育”等等方面去想艺术的存在与本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