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季(5月1日至9月30日):上午8:00-11:30 下午3:00-6:00。春、秋、冬季(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上午8:30-12:00 下午2:30-5:30。根据《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第三条 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第七条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实行统一的工作时间,星期六和星期日为周休息日。 企业和不能实行前款规定的统一工作时间的事业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安排周休息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