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取卫生费用是合理的。
以宜春市不例子。
为更好地对农村垃圾进行统一收集、统一转运、统一清理,我镇根据《宜春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等相关法规和文件要求,并征求广大群众意见,本着“以政府投入为主,全体村民参与”的原则,出台了有关全镇农村卫生费收费指导性意见,即常住村每人每年最多按15元标准缴费,有条件的村可减少标准,孤寡老人和困难人口则予以减免。
所收取的卫生费主要用于环卫工人工资以及垃圾桶、转运车、垃圾集中点更新维修等费用支出。不过,这些开支中的大部分费用仍要镇、村两级筹资解决。
案例:
为进一步打好生态环保攻坚战,通贤镇从2016年下半年开始谋划,经过半年多的酝酿,现在已处在全力推进农村垃圾收费制度阶段,成为上杭最早实行农村垃圾收费制度的乡镇。
城市居民上缴垃圾服务费是理所当然,要让农村村民也心甘情愿地上缴垃圾服务费似乎不那么简单。为此,该镇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来推进和保障这一制度的实行。
村规民约,以理服人
依据2015年镇人大会通过的《镇规民约》和各村通过关于农村垃圾保洁的《村规民约》。规定:“谁产生,谁处理”,农村各户产生的垃圾有农户负责处理,垃圾的收集清运、处理费用实行“县、镇、村”三级各出一点,农户承担一点。
合理收费,仁者爱人
1.农村居民每户每月5元,即每户每年60元。2.集镇、村(社区)区域内的机关、企事业单位按上年末实际在岗职工人数(含正式工、合同工、临时工、季节工)每人每月3元,由单位负担。3.设有单间(雅间)或宴会厅的饭店每店和超市每月15元;其他个体工商户每户每月10元。对贫苦户、低保户、敬老院等非营利性机构适当减免。
队伍建设,保障用人
该镇为集镇配备一辆垃圾压缩车,每个村保障一辆垃圾车;各村按每500个村民配一名保洁员的标准配齐保洁员队伍,全镇各村共聘请30名保洁员。
奖惩机制,激励能人
该镇按每个村的实际征收额以1:1的比例下发奖励资金;每年评选出2名最美保洁员,给予一定资金奖励。成立专门的考评队伍,由行政执法大队负责,每日巡查,每周督查,每月通报,每季考评,每年总评。每季度开展环保“红旗村、黄牌警告村”评比活动。对每月评出的流动红旗村奖励300元,黄旗村给予通报批评。
新型运作,成果喜人
集镇保洁实行市场化运作,由龙岩恒洁保洁公司对农村垃圾实行日清日收日运。开展垃圾“不落地”运动,每村建垃圾池,每户配备垃圾桶,实行“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垃圾处理模式,确保垃圾不落地,不污染。
农村垃圾收费制度是通贤镇开创农村环境卫生新局面的创新举措,也是打造生态宜居美丽和谐通贤、创建省级文明乡镇的强大助力。通过这一制度的推行,农民群众的环保意识得到提高,镇村面貌焕然一新,农村环境卫生得到巨大提升。老百姓都感慨:“每个月付出几块钱,整条街道、整个村庄都变整洁了。交了钱,自己也知道垃圾不能随地乱扔。路面干净了,河道清晰了,空气也清新了,这钱花的真是划算,划算。”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按人收取农村卫生费合理吗?
参考资料来源:上杭新闻网-付出“小费用”,收获“大整洁”——通贤镇全面实施
任何事情,都没有绝对的公平合理。城市收物业费,都是根据住房面积来收费,但是,物业清理和管理,并不见得住房面积大产的垃圾就多,或者喝的水用的电就多,住房大的未必人口多,所需的管理未必比人家多。但定了这样的规矩,谁也抗不过去。住大房的都相对有钱,可能也不在意这点不公平吧,城市物业费,只要交了钥匙,不管你是否装修,是否居住,就开始收物业费。有的人家装修晚,房子闲好几年,照样要交纳物业费,这也不合理吧,但人家就是这么个收法,你不交,到装修的时候水电上就可能不给你提供便利。
农村的卫生费,现在大多数都是按人口收费。实际上,这只能说是基本合理的一个收费办法,但不是完全公平合理的收费办法。农村的卫生费,实际上是生活垃圾的处理费和大街等清扫费,这个费用主要和居住的人口相关,而和土地无关,所以,按人口收取基本上是合理的。
但是,按登记在册的人口收,而户口登记在册的,常年在外居住,一般不回家居住,不会产生垃圾,也不行走在农村的街道上,让人家交纳卫生费,这也有点不公平。有人说了,你是这个村的人,尽管很少回村,但户口在村里,享受村里的其他待遇,为村里做这点贡献也是应该的。这是站着说话不腰疼,不揪着谁的腿谁不叫唤,换了你常年不在家,也不愿意交纳这个费用。
收垃圾费肯定合理,但是收费必须经过物价局同意,收费标准必须有明确说明,比如收费用于哪些方面等等。
垃圾收集运输属于公益事业,是由政府买单的。我们每个人都是垃圾的生产者,希望我们每个人都能养成低碳环保的生活习惯,提高绿色环保责任意识。
村里垃圾费是很不合理呢,谁知道这些钱进那个口袋,还有这个应该是政府部门负责呢!要是按人头收费,那我专门运垃圾我都不用出门干活了,每年每个人30元,一年下来都是好几十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