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朋友成立了一个有限公司,我占49%股份 他占51%,他也是法人,公司暂时财务制度不健全

,请问他能否以公司名义贷款,而如果贷款 我是否承担偿还风险
2024-11-08 06:17:28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有限公司股东以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如果以公司名义贷款,取得贷款资金在公司运转,那是公司的正常经营行为;如果以公司名义贷款后,你朋友转为个人使用,到期无法偿还的话,公司肯定承担偿还责任,但公司有向你朋友追索的权利。

回答2:

他可以贷款的,你是公司的股份合伙人,会承担相应的百分比风险的

回答3:

如果以公司名义贷款的话,借的款作为负债,所有股份持有人都有义务和责任归还股份所包含比例的负债。

回答4:

以公司法人承担相应责任,好比你买了苹果公司的股票,成为了苹果公司的股东,只是股份多点和少点的区别,苹果公司财务状况,肯定不需要你去操心。详细请见《公司法》或咨询银行24小时热线。

回答5:

你是合伙人,负有连带责任的,按股份百分比分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