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快一年了,未与公司签合同,公司也没有给买保险,怎么办?

2024-11-09 18:12:29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1、 单位不与你签劳动合同、不给你上社保的情况,是违法的。你可以以此为理由,提出辞职,这样可以获得经济补偿金。

2、 你的工作时间,决定你能拿到多少的经济补偿金。满一年辞职,公司要支付你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你现在工作已满六个月以上,所以够不够一年辞职,结果都是一样的,都可以拿到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3、 你还可以要求从你工作第二个月开始,因公司未与你签订合同的双倍工资。

4、 并让公司未你补缴保险。

回答2:

你可以到劳动局投诉,很简单很快捷,也可以劳动仲裁解决此事!完全可以胜诉。随时可以申请的,免费的

1、单位严重违法,劳动合同法规定,建立劳动关系一个月内应该签订劳动合同

2、因为单位的违法行为,你可以随时辞职,并要求单位支付你经济补偿金1个月工资、双倍工资11个月工资、补交保险等

3、属于劳动纠纷,应该尽快去提出劳动仲裁,你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可以随时离职。单位没有权利扣押任何工资

4、搜集一些证据能够证明你与这个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比如工作牌、工资卡、考勤记录等任何一个。

法律依据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回答3:

你这样的情况我建议:也别考虑什么赔偿了,现在抓紧时间找个给上保险的工作,然后辞职。

你现在的公司违法操作太多了,可你耗的起时间吗?应该刚毕业没多久吧,算是长经验了。

法条都是向着劳动者的,可操作起来不是那么简单的。。。

满意吗?打赏吧,女施主

回答4:

你属于刁民,你只是把企业当过渡,企业又怎么可能把你当人看。

这个官司你赚不到便宜。

回答5:

自己辞职是没有补偿的

满不满一年都没有补偿,如果是自己辞职的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