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老公出轨离婚,女人能得到什么补偿?
只要涉及到出轨及离婚的,女人都会说,出轨就让他净身出户就好了。可就现有的法律而言,离婚根本没有净身出户一说,哪怕房子都在你的名下,除非对方放弃分割共同财产,否则就算写了你的名字,也是属于共同财产。他都出轨了,凭什么不净身出户啊?法律为什么不让出轨的男人净身出户?为什么要保护出轨男人?让男人净身出户真的对吗?
林女士在微信里气势汹汹地对我说,她老公出轨了,她要他净身出户。结婚16年了,老公在外面赚钱,年收入还不错。
去年,老公和公司里的年轻小姑娘勾搭在一起了,她发现过两次,也闹过,必竟两人结婚多年,等新鲜劲过了就好了。没想到,上个月,老公提出了离婚,态度坚决。她气坏了,说离婚也行,但你必须净身出户。当时,男人给她的条件是:三套房子(其中有一套是男人的婚前财产),两套归她,宝马车因为他上班要用,所以归他,存款80%给她和孩子。林女士不愿意,非得让他把所有财产都留下。起初,男人打算和她好好沟通,但她完全不愿意沟通,就一条:想离婚,那么必须净身出户,要么不离婚。
因为她坚持对方净身出户才肯离婚,男人也恼了,说自己会起诉离婚,所有财产平分,那么,她最多只能得到一套房子和一半存款。他是出轨没错,但法律上从没有出轨就要净身出户的规定,更没有提出离婚的那一方就必须净身出户的规定。
那么,到底有没有让男人净身出户的办法呢?当然有,而且不止一个,最典型的就有三种。
第一种,也是最简单的,你遇到的是极为少见的重情男人。哪怕他爱上了别人或者只是单纯地不愿意和你过下去了,但他心里非常内疚,一心希望你的下半生过得好一点,(私以为,这种男人大多出现在言情小说里,现实生活里极少。)在男性当中,确实有离婚时把房子车子现金都给太太的,但他们往往有很强的赚钱能力,或者名下还有公司或股份的,他们不担心未来。而真正把财富给太太,连公司和其他可以持续生钱的东西,都一并给太太的,还真没见过。当然,从理论上而言,这种男人也是存在的,可是中国的离婚率那么高,你算算遇到这种男人的几率有多大?所以,如果对方能把明面上的东西都给太太的,已经是很不错了。
第二种,你知道他的死穴或者握有他的把柄,他不得不净身出户。有些男人工作的地方,非常注重一个人的风评或者他个人十分在意别人的评价,那么,他担心你闹开,影响了自己的名誉和前途,也有可能选择净身出户。但是,这种净身出户和第一种不同,前者心甘情愿,自愿割舍财产,后者是被逼的,任何被逼迫的行为,都有可能引起反弹。还有就是你握有他的把柄,这种把柄还不是普通的把柄,需要对他有很大的威慑力。比如他曾经干过违法犯罪的事,但不得不提醒一下,一个人敢去触犯这种禁忌,你还胆敢去威胁他的话,结果到底是他净身出户还是恶向胆边生,真的不好预料,请慎用。
第三种,男人因为种种原因,急于离婚。男人爱上了其他女人,并且这个女人已经怀孕了。原本他是打算大部分财产给太太,自己留下小部分,就像文中开头的例子一样,但太太不满意,一定要拿到所有财产才肯离婚。孩子又在肚子里一天天长大,情人也是真的爱他,想跟他在一起,所以动员他放弃所有财产,速速离婚。他考虑了两个月后,选择了净身出户,但,从此不愿意再对前面的家庭付出一分钱,理由是他已经放弃所有财产了。另外不得不提一句,这个男人的赚钱能力不错,即使净身出户后,过日子也没有问题。
虽然上面三种,都是让男人净身出户的办法,但实际操作起来成功率并不高,所以,那些认为男人出轨就该净身出户的女人,是不是该醒醒了?如果一定要问凭什么,答案是很扎心的。第一,凭现有的法律无法实现你的诉求;第二,凭他已经不爱你了。
当一个男人出轨时,他可能不爱你或者没那么爱你了,当他打算和你离婚时,那就真的不爱你了。那么,他为什么要为了一个已经不爱的人,付出自己的毕生积蓄呢?男人对于财富,远比女人依赖得多,财富是男人的底气,也是男人的成就,他怎么可能轻易放弃?
当然,也有可能是你要跟他离婚,那么,他为什么要为一个已经想跟他离婚的女人,再牺牲自己的财富呢?当感情消褪时,谁都是理智现实的,男人是,女人也是,大家都有下半生要过,都希望自己过得更好。如果你真的决定离婚,并且希望争取到更多的财产,那么,趁他还有负疚感,还没有撕破脸的时候,尽量争取,好聚好散。
另外,别人给,始终不如自己有,哪怕别人给你一座金山,要是没有正确的金钱观和驾驭财富的能力,你也守不住,甚至是一种危险。所以,当婚姻出现问题时,我们要极时理智处理,不要给自己的后半上留下遗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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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妈求助:老公月子期出轨,要求半年内离婚
在小涵鼓起勇气找缘盾情感求助的时候,她向古非老师承认,尽管她已经关注缘盾情感好几年了,但她一直以为缘盾的案例故事只是夸大其词,等到这类“戏剧化”的故事真实发生在她身上后,她才在走投无路之下选择信任缘盾。
说起小涵跟老公刚结婚的甜蜜时光,她是根本不相信缘盾的案例故事会一字不差地发生在她身上。当时的老公极其宠爱小涵,比如小涵半夜突发奇想要吃什么,老公再晚也会亲身去买,记得有一次台风天,就连外卖小哥也拒绝接单了,但在小涵的一再要求下,老公还是冒着生命危险冲入瓢泼大雨之中,只为小涵带来热腾腾的美食。
然而,宝宝的出生并没有让夫妻两人的感情进一步升华,老公的频繁加班让一直关注缘盾情感的小涵及时发现了老公的行为异常。
“没错,我在外面有人了。”
在小涵的随意试探下,老公居然很大方地承认了自己出轨女同事的事实,看着面前这个若无其事的男人,小涵的情绪失控了,她不断捶打老公,却没有得到他的任何忏悔,从那一天起,老公就离家出走了。
跟很多遭遇出轨的女人一样,小涵不断电话、信息轰炸老公,用尽她能想到的恶毒语言去咒骂老公,得到的却是老公要求宝宝满六个月后就离婚的答案。
小涵彻底崩溃了,她想到了各种悲惨的结局,甚至想到了死,就在她快要堕入无尽深渊的时候,她突然想起自己如今所做的,不正正是她一直关注缘盾情感所描述的错误行为吗?
带着最后一丝希望,小涵向缘盾情感的古非老师求助,想在离婚期限内的最后三个月挽回老公,时间非常紧迫,小涵也非常焦虑,但古非老师的辅导却是让小涵先稳定自己的情绪。
古非老师表示,小涵的性格比较作,在谈恋爱和刚结婚的时候,问题还不严重,但随着宝宝的诞生,老公既要应付新生儿所带来的沉重生活压力,还要应付情绪失控的妻子,备受压力的老公这才会犯下一时的错误。
在古非老师介入辅导的短短20多天里,小涵的失控情绪得到了极大的改善,老公不但主动跟小三分手,还回归到正常的家庭生活中,每天下班就直接回家陪宝宝玩,甚至连平时最爱玩的手机也放下来了。
离婚的期限还没到,老公就跟小涵为出轨的事情道歉,并承诺以后会好好过日子,不会再出轨,小涵也承认自己过去经常由于老公不陪伴自己而吵闹的性格有问题,将来会学习多理解老公。一场婚姻危机,最终却成为夫妻两人共同成长的契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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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没有离婚就和别的男人在一起,只有结婚了,才触犯刑法的重婚罪,除此之外,并不触犯法律,只是出现了道德问题,在离婚的时候,可以作为己方有利的证据,也可以直接诉讼离婚。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 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扩展资料:
根据《婚姻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第四十七条 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对前款规定的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制裁。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婚姻法
这样的行为叫婚外性行为,婚姻法没有规定发生此种行为会引起什么样的法律后果,婚姻法第4条规定了夫妻应当相互忠实的忠诚义务,但法律认为夫妻违反忠诚义务的情节轻微的情况下(也即不构成重婚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法律不便加以具体的规范性调整,因为这更多涉及私人领域,而且法律规定也不该事无巨细,因此,没有对婚外性行为等规定相应的法律后果。分析到这里,我们可以说婚外性行为违法了,违反了婚姻法规定的夫妻忠实义务,但并没有更多大家所希望赋予它的意义了,因为这并不导致具体【法律】后果的发生。
但是,我国法律承认夫妻忠诚协议,也即夫妻在婚前或者婚后可以约定由于一方存在【出轨】等行为而导致双方离婚时,没有过错的一方享有损害赔偿请求权(注意:夫妻在婚内无论基于什么理由都不得对对方行使损害赔偿请求权,只有在离婚时可以主张),该协议有效。
还没有这种“处罚”的法律法规。
当然,如果“女方没有离婚就和别的男人在一起了 ”,这个“在一起”如果是和“别的男人”登记结婚了,或是以夫妻的名义公开同居了,你可以以“重婚”的名义向法院起诉。
希望我的回答能让你意识到些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