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犯罪预备:<刑法>第22条规定
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
2、 犯罪中止:<刑法>第24条第1款规定:
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则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
3、犯罪未遂:<刑法>第23条第1款规定
已经着手实施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4、犯罪既遂
是指行为人故意实施的行为已经具备了某种犯罪构成的全部要件。判定犯罪是否既遂,应当以行为人所实施的行为是否具备了<刑法>分则所规定的某一犯罪的全部构成要件为标准,完全具备的是既遂;未能完全具备的则不是既遂。
5、犯罪中止与犯罪预备和犯罪未遂的区别是其有自动性
即由于主观意志因素的放弃或防止导致犯罪未完成。(1)自动(视为中止)的表现:接受劝说;害怕法律制裁;虽然客观失败,本人主动放弃。(2)被动(视为未遂或预备)的表现:自然力等外界障碍;自身能力如体力、技巧;错误、错觉、幻觉。
6、犯罪预备和犯罪未遂则都是由于犯罪人意志以外的因素导致犯罪未完成,区别在于是否着手实行行为。
7、举证说明:A和B预谋要杀害C
(1)犯罪预备:A和B在犯罪前进行了一系列的准备, 比如观察C的居住地,准备了杀人凶器等 ;
(2)犯罪中止:A在准备杀害C之时,突然意识到自己的行为将会受到法律的惩罚,就主动放弃了犯罪行为;
(3)犯罪未遂:B在杀害C的过程中由于客观原因不能使犯罪行为继续,被迫放弃犯罪行为 而非主动放弃 如被害人高呼救命;有人发现;打雷吓坏他和同伙等。
(4)犯罪既遂:B成功杀害了C;
犯罪未遂和既遂中止的区别有:犯罪的既遂是指罪犯完成了他的犯罪行为并且犯罪结果产生了,已经对他人或者国家利益产生的实质危害。犯罪中止是指犯罪分子在实施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的行为。
刑法》第二十二条 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
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第二十三条 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第二十四条 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
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