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理解 外购商誉的支出 在企业整体转让或清算时才准予税前扣除

2025-04-08 14:3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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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令第512号):
第六十七条无形资产按照直线法计算的摊销费用,准予扣除。
无形资产的摊销年限不得低于10年。
为或者受让的无形资产,有关法律规定或者约定了使用年限的,可以按照规定或者约定的使用年限分期摊销。
外购商誉的支出,在整体转让或者清算时,准予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