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长春市办理“预告登记 预购商品房预告 设立”需携带如下材料进行申请: 1.一般情况需提供:申请人身份证明(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1 份;真实有效。) 2.一般情况需提供:申请书(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真实有效。) 3.一般情况需提供:询问笔录(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真实有效。) 4.一般情况需提供:已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附约定书(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真实有效。) 二、本事项收费情况: 不收费 三、办理时限 4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