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工商总局《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 食品流通许可的有效期为3年,不需要年检。 食品经营者需要延续食品流通许可的有效期的,应当在《食品流通许可证》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向原许可机关提出申请,换发《食品流通许可证》。 办理许可证延续的,换发后的《食品流通许可证》编号不变,但发证年份按照实际情况填写,有效期重新计算。
看食品流通许可证的年检的资料里是否需要营业执照的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