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用。劳动行政部门,是劳动法律法规执法监督部门。用人单位拖欠工资,找劳动行政部门解决是有对的。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 .....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1、工厂拖欠劳动者的工资,你没法找劳动局,因为没有劳动局这个单位。电话12333是全国统一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咨询、举报、投诉电话。
2、工厂违反《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工资支付暂行规定》规定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劳动者应该立即向当地的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进行报案,要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