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部长是正部级,但是公安部长要由国务委员兼任(副国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十八条:公务员领导职务根据宪法、有关法律和机构规格设置。领导职务层次分为:国家级正职、国家级副职、省部级正职、省部级副职、厅局级正职、厅局级副职、县处级正职、县处级副职、乡科级正职、乡科级副职。
第二十二条:国家根据人民警察、消防救援人员以及海关、驻外外交机构等公务员的工作特点,设置与其领导职务、职级相对应的衔级。
公安部部长职责
1、研究拟订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
2、指导、监督地方公安机关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行为。
3、组织指导侦查工作,协调处置重大案件、治安事故和骚乱。
4、依法管理国籍、口岸边防检查工作。
5、指导地方公安机关依法承担的执行刑罚和监督、考察工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