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合理,公司的要求违法;《劳动法》没有这样的规定;公司单方面的要求不适用于《劳动法》,所以公司的要求违法。
如果劳动合同中关于离职这块要是有注明就是合理的,要是合同中没有注明,或者合同到期没有续签的,就是不合理的,必须全部要回来,要是不给。可以找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