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入职员工上班2天就离职,要算工资吗,若不算工资是否违反了《劳动法》?

2024-12-04 11:5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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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劳动者入职两天辞职是给工资的。

如果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其工资,违反了《劳动法》。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其被拖欠的工资。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投诉该单位。

《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假如公司有规定:试用期没过的自动离职的话不结算工资,根据公司相关规章制度而定的,在公司的话新员工入职办理手续的时候签过“新员工入厂须知”, “新员工入厂须知”包括试用期工资,离职期限等,总的来说做一两天走了的话都不算工资的,如果要求算工资的话都是等到每月发工资的时候再给的。

扩展资料:

新员工入职之日起10日内主动提出离职的不计发工资“是不合理的,是无效的,如果劳动者做了10天辞职,用人单位不发放其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其被拖欠的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回答2:

劳动者入职两天辞职是给工资的。

如果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其工资,违反了《劳动法》。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其被拖欠的工资。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投诉该单位。

《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劳动法是调整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密切联系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总称。它是资本主义发展到一定阶段而产生的法律部门;它是从民法中分离出来的法律部门;是一种独立的法律部门。这些法律条文规管工会、雇主及雇员的关系,并保障各方面的权利及义务。

我国的劳动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于1995年1月1日起施行。

回答3:

假如公司有规定:试用期没过的自动离职的话不结算工资,你要看看你们公司相关规章制度而定的,在我们公司的话新员工入职办理手续的时候签过“新员工入厂须知”。

“新员工入厂须知”包括试用期工资,离职期限等,总的来说做一两天走了的话都不算工资的,如果要求算工资的话都是等到每月发工资的时候再给的,要嘛就自己到公司来拿,几十块钱给他打到卡上是不可能麻烦的.但是一般人做一两天走了的话都是不要工资的。

不要指望公司会马上处理或给你补偿,继续主动出击,向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举报,不交社保、不签合同两条就行了,看劳动监察大队的态度。

如果积极可以等一两天,如果不积极,则同时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你在仲裁书中说明公司即将搬迁,这样你在时间上就占主动.同时仲裁委员会也会慎重对待,不会拖延时间的.

回答4:

山不转路转,说不定哪天又会碰面的。
当然争取个人的权益,是每个劳动者的权利,给你一点建议吧。
一、你可以得到哪些补偿:
1 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你已经在公司工作了四个月,一直未签劳动合同,可以再获得4个月的工资。(法律规定是劳动合同法第82条)
2 你离职后的补偿,在公司工作不到半年,可以赔偿半个月的工资。(法律规定是劳动合同法第46、47条)
3 给你补交相关的社保。
二、如何维权:
1 按劳动合同法第38的规定,“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要求解除劳动合同,以此为由,向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同时要求公司给予赔偿及经济补偿,给公司书面文件,最好交到人事与老板各一份,要求公司给予明确答复。注意两点:一是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关系,不是辞职;二是理由不要搞错了。你的工资卡能够证明你与公司的劳动关系,如果还有其他证据更好。
2 你不要指望公司会马上处理或给你补偿,继续主动出击,向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举报,不交社保、不签合同两条就行了,看劳动监察大队的态度,如果积极可以等一两天,如果不积极,则同时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你在仲裁书中说明公司即将搬迁,这样你在时间上就占主动。同时仲裁委员会也会慎重对待,不会拖延时间的。

回答5:

假如公司有规定:试用期没过的自动离职的话不结算工资,你要看看你们公司相关规章制度而定的,在我们公司的话新员工入职办理手续的时候签过“新员工入厂须知”, “新员工入厂须知”包括试用期工资,离职期限等,总的来说做一两天走了的话都不算工资的,如果要求算工资的话都是等到每月发工资的时候再给的,要嘛就自己到公司来拿,几十块钱给他打到卡上是不可能麻烦的。但是一般人做一两天走了的话都是不要工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