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现在有各种政策在调控楼市,表面上看是减缓了楼房价格的走势,其实,细心的你会发现,价格还是那个价格,还是你买不起的那个价格,而且价格还是在不断上涨的,那么房价这么高,我们为什么不选择租房生活一辈子呢?
太单纯!我们在租房的过程中总会遇到各式各样的问题。
房东把房子卖了,新房东来赶人,租房客不得不走。
房东一言不合就涨价,心情好了再涨价,租客不得不走。
合租的人什么样的都有,真要是遇到奇葩,租客不得不走。
精心布置的房屋,把租来的房子当家一样,但是在这期间任何的变动,都可能让我们第二天又开启了从新找房之旅,这么糟糕的租房过程体验,怎么可能有人会租一辈子房呢?
在现在的城市当中,用来长久出租的房子,大部分都是投资使用,房主也势必会在用钱、赚钱的时候,肯定会将房子卖掉,很少有人能在一间出租屋内生活三到五年,即便就是可以,又怎么能够生活几十年呢?这样未免太理想化了。
总结来说,租房客再好,也是给房东打工,是另外的一种生活方式和态度;买房我们通俗来讲叫不动产,买到手就是你的,谁也拿不走,可能在一些人的观念里,有自己的房子才会有归属感,住着心里才踏实;或许有自己的亲人加上自己的房子这才叫真正意义上的家吧!
租来的房子再好,终究不是自己的,那种寄人篱下的感觉,那种与房东因为各种事情沟通的烦恼,真的让人不好受。何况每一次的房租合同到期,就会迎来一波房租的大涨价,所以到处搬来搬去也是租房的弊端之一。搬家的麻烦我想各位都能体会。
在现在的房价的大环境之下,高昂的房价让无数年轻人望而却步。在诸如北上广这样的一线城市里面,甚至需要穷两代人的之力才能凑够房子的首付罢了。而相对比而言,租房的价格就相对的容易让人接受了。稍微计算一下,你用买房子的钱去住高级的酒店都可以住上50年以上还有的富裕。并且完全没有任何的物业、水电等方面的因素干扰,停车位也是有的。但纵然如此,我们还是不愿意租房过一辈子的。
其实租房过一辈子在外国是存在的,这一点在德国比较明显。德国的居民自有住宅率不到一半,很多人都没有自己的房产,但这和房价无关,德国人是足以购买自己的房屋的。他们只是对房屋没有特别多的需求罢了。
而在我国,就不一样了,与德国相比,因为房价的问题,租房的需求是远大于德国的。但是愿意一辈子都租房的却寥寥无几。我想最重要的还是观念问题。在国人的心中,房子是构成家庭的要素之一,有了房子,家才有了安全感。有了房子,才有了奋斗的方向与目标。同样的房屋,自己拥有的和租来的就是感觉不一样。也许对国人来说,房子并不仅仅是房子。
我们中国目前的户籍制度不适合租房过日子。欧美国家则可以。
在欧洲的很多国家,社会福利制度较其他地区成熟完善是一件众所周知的事情。这其中,针对租房和保障性住房的一些政策就很有参考价值。
比如说法国,他们的保障性住房制度就非常完善,由非营利性公有机构进行管理的社会住房(经济适用房)不会用来出售,而是以极低的价格租给低收入阶层。
除了政府和公有机构之外,很多私营企业也会资助并建设这样的廉租房,再加上法国从 1956 年开始就建立起来的“低租金住房制度”,廉租房逐渐成为法国租房市场的主流。
法国政府规定,任何一个城镇的廉租房比例不得低于 20%,全国有 17% 的人口居住在廉租房内,有些地区甚至高达 30%。政府会根据申请人的收入水平来决定是否入选,一般来说,廉租房的租金大概只有商业租房的三分之一,最低甚至能达到六分之一。
并且,不带家具的房屋租期至少为三年,房东在合同期内不得随意涨租,除非有充分理由,否则也不能随意要求房客搬出;如果合同到期后没有意外,合同还可以自动延期。在每年的 11 月至 3 月,由于寒冬的原因,任何驱赶房客的行为都会被法院所制止。
德国对租房市场的管控也是有过之而无不及。除了规定房租的涨幅之外,政府还细化了租房合同及相关程序,最大程度地避免产生分歧。德国的租房合同分为有限期和无限期两种,如果一方想要终止合同,需要提前至少 3 个月通知对方,租期 5 年以上的要提前 6 个月,10 年以上的则要提前至少一年通知。在如此完善的制度保障之下,德国人更加偏爱租房,全国的租房比例甚至接近 60%。
我们的邻国日本也建立了成熟的租房体系。中介公司网点多,服务也经资格认证有保障。除了房主之外,房客的审核制度也非常严格,需要有担保人进行担保,还要填写相关收入证明,防止房客交不起房租中途跑路。
当然,国情的不同,还是给这些策略在中国实施的可能性打上了问号。
比如说就像房价与土地出让模式紧密相连一样,如果不把户籍制度与社会保障、社会福利等解绑的话,“租购同权”可能也无法从根本上实现“让住房回归居住本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