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依法属于诉讼时效中断,借条记载的债权未超过2年诉讼时效,应受法律保护。以下条文供您参考。谢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十六条 义务人作出分期履行、部分履行、提供担保、请求延期履行、制定清偿债务计划等承诺或者行为的,应当认定为民法通则第一百四十条规定的当事人一方“同意履行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第一百四十条 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