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事业单位要不要办理营业执照?

2024-08-02 04: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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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行政事业单位不要办理营业执照,办理的是《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相关规定:
第五条 事业单位设立、变更、注销,应当依照条例和本细则向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以下简称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登记或者备案(以下统称登记)。登记管理机关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登记申请应当核准登记。
第六条 登记管理机关向核准设立登记的事业单位颁发《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是事业单位法人资格的唯一合法凭证。未取得《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单位,不得以事业单位法人名义开展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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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相关规定:
第十八条 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事项包括:名称、住所、宗旨和业务范围、法定代表人、经费来源、开办资金等。
第十九条 事业单位名称是事业单位的文字符号,明樱派是各事业单位之间相互区别并区别于其他组织的首要标志,应当由以下部分依次组成:
1、字号:表示该单位的所在地域,或者举办单位,或者单独字号的字样;
2、所属行业:表示该单位业务属性、业务范围的字样,如数学研究、教育出版、妇幼保健等;
3、机构形式:表示该单位属于某种机颂辩构形式的字样,如院、所、校、社、馆、台、站、中心等。

回答2:

若你在的地方有行政审批中心。则先到工商局窗口申请营业执照,后至税务局窗口审请税务登记。具体流程及提交材料如下。
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设立
设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办毁笑事程序:
审查→受理→核准
(一)
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设立登记
申报材料:

1、
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2、
全体股东指定代表或共同代理人的证明;
3、
代表或代理人的资格证明;
4、
公司章程(经全体股东签名、盖章,下同);
5、
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的验资报告;
6、
股东资格证明;
7、
载明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姓名、住所的文件及有关委派、选举、聘用的证明;
8、
公司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9、
公司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全套);
10、
公司住所证明;
11、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报经审批的,还应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证件。
注:分公司设立需提供以下材料:
1、
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2、
法定代表人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3、
代表或代理人的资格证明;
4、
公司章程复印件;
5、
加盖公司公章的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6、
营业场所使用证明;
7、谈乱
分公司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8、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审批的项目,应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
承诺时限:
3个工作日
收费项目及标准:
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登记费:注册资本额在1000万元以下的按注册资本额的0.8‰收取,超过1000万元的,超过部分按0.4‰收取,注册资本超过10000万元的,超过部分不再收取;
营业执照副本工本费:10元/本;
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设立登记费:300元。
收费依据:
国家物价局、财政部(1992)价费字414号
内资企业开业税务登记
设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税务登记管理办法》
办事程序:统一受理—-统一审核――统一发证
申报材料:(所有材料用A4纸复印)
1、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两份(分支机构还应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总公司国地税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两份)
2、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原件及其复印件两份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居民身份证、护照或其他证明身份的合法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两份,两份复印件分别粘贴在税务登记表的相应位置上(外籍人士的护照等其他合法身份证明原件可不提供)
4、公司提供章程两份,合伙企业提供合伙协议两份(分支机构提供总公司章程复印件两份)
5、注册地址及生产、经营地址证明(产权证、租赁协议)原件及其复印件两份;如为自有房产,请提供产权证或买卖契约等合法的产权证明原件及其纤侍含复印件两份。如为租赁的场所,请提供租赁协议原件及其复印件两份,租赁合同上若无建管所公章的还需提供房东产权证复印件两份;如生产、经营地址与注册地址不一致,请分别提供相应证明
6、公司提供验资报告两份(分支机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可不提供)
7、企业公章
8、《税务登记表》一式两份(注:税务登记表不得使用复写纸填写)
承诺时限:1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20元
收费依据:国税函[2006]762号文件
注:此项目地、国税窗口均可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