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雇主为雇员承担全年一次性奖金部分税款有关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8号)第四条规定,雇主为雇员负担的个人所得税款,应属于个人工资薪金的一部分。凡单独作为企业管理费列支的,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不得税前扣除。因此企业为员工承担的年终奖的个税税款不可以税前扣除。如果我们已为你解决了疑惑请给我们点赞,以表鼓励。如果你还有其他的疑问,欢迎留言给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