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1月19日,教育部宣布取消了各项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一等奖以下的高校保送资格,改由所在地招生委员会决定是否给予20分及以下的加分。调整政策从2011年秋季进入高中阶段一年级的学生开始适用,2010年(含)以前已进入高中阶段学习的学生,仍可适用调整前的相关政策。
根据教育部现行《普通高校招收保送生办法》中关于保送生选拔条件的规定,获得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NOIP)一等奖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均具有保送进入高校就读的资格。部分地区一等奖获奖选手还享有高考加分优惠,具体情况视省招办政策而定。获奖选手可申请参加高校自主招生和保送生考试,经高校测试通过,可享受高考降分优惠或直接保送录取。
NOIP中成绩优秀的非高三选手,可以作为省代表队成员参加全国决赛(NOI)及夏令营比赛(部分省市代表队人员须经过选拔赛决出)。NOIP获奖选手同样具有保送资格,并且成绩优秀的选手能够当场获得高校点招,免试进入名牌大学。夏令营作为全国决赛的扩大赛,本身不具有保送资格,但如果选手之前已获得NOIP一等奖,则同样可以参与现场保送。2013届及以前获得提高组复赛一等奖的高中毕业生可免高考,而通过大学的保送生考试直接被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