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妇女是自愿的情况下不可以告强奸罪。
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
强奸罪侵犯的是妇女性的不可侵犯的权利,即贞操权,犯罪对象是所有女性。行为人在客观上必须具有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使妇女处于不能反抗、不敢反抗不知反抗状态或利用妇女处于不知、无法反抗的状态而乘机实行奸淫的行为。其中,暴力手段指的是直接对被害妇女采取殴打、捆绑、堵嘴、卡脖子、按倒等危害人身安全或者人身自由,使妇女不能反抗的手段。胁迫手段是指对被害妇女进行威胁、恫吓,达到精神上的强制,使妇女不敢反抗的手段。所谓其他手段,常见的有:
1、用酒灌醉或者药物麻醉的方法强奸妇女;
2、利用妇女熟睡之机进行强奸;
3、冒充妇女的丈夫或者情夫进行强奸;
4、利用妇女患重病之机进行强奸;
5、造成或利用妇女处于孤立无援的状态进行强奸;
6、假冒治病强奸妇女;
7、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奸淫妇女等。
能够犯本罪的人,是年满十四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男子,但在共同犯罪情况下,妇女教唆或者帮助男子强奸其他妇女的,以强奸罪的共犯论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或者故意与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几乎在所有的国家,强奸行为都属于犯罪行为。强奸罪的犯罪构成如下: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妇女性的不可侵犯的权利,即妇女按照自己的意志决定正当性行为的权利;
2、客观方面:一是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使妇女处于不能反抗、不敢反抗、不知反抗状态。二是违背妇女意志,违背妇女意志是强奸罪的本质特征,但是不能把“妇女不能抗拒”作为构成强奸罪的基本特征,它只是判断是否违背妇女意志的客观条件之一;
3、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年满十四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男子,但在共同犯罪情况下,妇女教唆或者帮助男子强奸其他妇女的,以强奸罪的共犯论处;
4、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并且具有奸淫的目的。是指犯罪分子意图与被害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如果犯罪分子不具有奸淫目的,而是以性交以外的行为满足性欲的,则就不能构成强奸罪。
如果是违背女方的意志,采取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与女方发生性关系,构成强奸罪。如果是双方自愿发生性关系,不构成强奸罪。
不论你是否属于强奸,对方已发生性关系和报警相要挟,要求你给付钱款的。属于敲诈勒索的行为。数额较大的对方将构成敲诈勒索罪,同样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不能的话首先只有违背妇女意志你去做,那才是强奸,其次过了几个月证据都没有了,!
你说你把别人老婆睡了。人家要来威胁你要钱。事情过了几个月。他能告你强奸罪吗?这个问题。如果。他和他的老婆。两个人说好的情况下。同一口径。要告你强奸的话。那你可就是说不清的。反正这个事情你做的也太不对了。你为什么要去破坏人家的家庭,睡人家的老婆呢?这太不道德了嘛。我认为,这个事情自然发生了,你就应该认真的去面对。该给人家一点钱。能私聊了这个问题。也是一个解决问题的办法。如果私了不了。对方要告你强奸的话。那你可能会受到法律的处理的。
那就看有没有相应的证据。比如内裤。或者证人。或者想关的聊天内容。如果有。或者对方怀了你的孩子。这些都可以作为证据。告你强奸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