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如果已经认定为对方全责的情况下,您可以按您具体情况要求对方赔偿以下费用。
一、人伤赔付:
1、交通事故当中赔偿义务人(肇事者、保险公司)给予受害者的赔偿所包含的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2、受害人因伤致残的,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3、受害人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
二、车险赔付
对方全责的情况,不用找自己的保险公司报案,是由对方保险公司赔偿你的损失,你的保险公司无责。应该由对方赔偿你因此而产生的全部损失。主要是可以要求对方赔偿你的车辆修理费,及在车辆修理期间合理的交通费。
首先应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2000元的范围内赔偿你的车辆损失。如果你的车辆损失超过两千元,而对方车辆购买了三责险,那么,应该由对方车辆三责险的保险公司根据对方在事故中应承担的责任在商业第三者责任险的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
商业第三者责任险不足以承担你车辆的全部损失,或者对方车辆没有购买商业第三者责任险,那么你的车辆损失赔偿不足的部分,应当由对方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按照下列方式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除此之外,还可以让对方赔偿车辆折旧费,又叫贬值费。当发生较严重事故时,虽然经过维修之后,表面和以前看起来一样,但汽车的内部受到大创伤,严重影响到汽车的价值,在卖二手车时掉价非常严重,这种损失可以要求对方来承担的。要求对方承担折旧费是有前提条件的,首先你的车是一年左右的新车,其次你的车辆是通过钣金、切割、焊接的维修方式,恢复其使用功能的,存在贬值损失,可以申请索赔“折旧费”。索赔折旧费需要做个鉴定,维修前和维修后都可以。因为保险公司是不会赔付“车辆折旧费”的,所以我们要以评估鉴定书为依据,民事起诉对方,要求对方赔偿事故车贬值差价,即折旧费。
以上回答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赔偿你自己和对方保险公司谈哎,既然对方报保险,那你找对方他肯定不会理你,他也不需要理你,你收集好赔偿具体细则,联系对方一同去保险公司进行赔偿商议,你不主动联系对方,对方和保险公司肯定不会主动联系你的。如果赔偿谈不拢,可以去法院对其进行起诉的,但讲实话你想要的额外赔偿基本无望
赔付你车辆的损失。 也就是修车。。
赔付你身体损伤。。 也就是住院费用。
你自己都说了 额外赔偿。。。那是额外的啊。。只能通过协商解决
你的车被保险拉去修理了么?? 既定的事实了 ,,你还要别人怎么理你呢???
交通事故凡是有伤者,必须等待伤者痊愈之后,才能够最后确定损失和赔偿数额。现在都是保险公司赔偿,商量的余地很小。车子是否报废,并不是车主说了算的事,而是由保险公司来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