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土地市场管理,规范土地出让价格,促进高新区的建设和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和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我市市区基准地价和地价管理暂行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工业用地土地出让基准地价:
凡符合高新区产业政策的工业项目用地出让基准地价16万元/亩。
为支持工业项目,采取以下政策予以优惠:
1、投资额在400万美元以上,注册资金在200万美元以上的工业项目和经省主管部门认定的高新技术项目,其土地出让价格在基准地价基础上优惠10%;投资额在400万美元以下,注册资本在200万美元以下的一般性工业项目,执行基准地价。
2、自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合同后3日内交齐土地出让金及各种税费的,出让金再优惠10%。
3、对全市产业结构调整有较大影响,投资额在1000万美元以上的高新技术工业项目,土地出让价格由高新区管委会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出让地价原则不低于土地征用价格,差额部分由高新区财政补贴。
4、土地使用金每年1元/平方米。一般性工业项目用地使用金免5年;高新技术项目土地使用金免10年,期满后逐年缴纳。
5、土地交易契税以基准地价计征。
二、商业用地土地出让基准地价:
商业用地土地出让基准地价为38.6万元/亩。
1、商服业用地采取招标拍卖方式供应土地。
2、沿建设北路两侧商业用地地价幅度在40-42.7万元/亩。
3、沿龙泽北路等城市其它主干道路两侧的商业用地地价幅度在38.6-40万元/亩。
4、在高新区内其它的商业用地根据土地的坐落、配套等条件,地价按38.6万元/亩执行。
5、土地使用金每年1元/平方米,自取得土地使用权后逐年缴纳。
三、住宅用地土地出让基准地价:
住宅用地基准地价28万元/亩。采取招标、拍卖方式供应土地,土地出让价格以最后竟价为准。
1、一般性住宅用地28-30万元/亩。
2、公寓等高档住宅用地31-33万元/亩。
3、土地使用金每年1元/平方米,开发建设单位缴纳,分户确权后由受让方按分摊土地面积和使用年限一次性缴纳。
四、依据国家有关规定,符合土地划拨条件的项目或用地项目代征的土地,过有土地划拨费为10万元/亩,如征地地价高于国有土地划拨标准的,则按征地地价标准交纳。
五、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此文件执行前高新区出台的有关土地出让价格 的文件即行废止。
六、本规定由高新技术开发区土地分局负责解释。
信息来源:国土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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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某地的政策,具体还要结合你本地的政策才可以
希望对你有帮助
跟周遍房价保持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