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实际情况,亲戚关系应该是指亲属关系。由于亲属关系是基于婚姻、血缘和法律拟制而形成的社会关系。现行的法律并没有断绝亲属关系的规定,所以通过法律来和亲戚断绝关系,暂时没有相关法律依据。 亲属是基于婚姻、血缘和法律拟制而形成的社会关系。我国法律所调整的亲属关系包括夫妻、父母、子女、兄弟姊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孙子女和外孙子女、儿媳和公婆、女婿和岳父母、以及其他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如伯伯、叔叔、姑母、舅、阿姨、侄子女、甥子女、堂兄弟姊妹、表兄弟姊妹等。亲属不等于家庭成员,有亲属关系的人可能分属于多个不同的家庭。
跟你的想法一样,我除了自己的姐姐和父母,都不想人情来往,所以,婚后,除了丧事被迫送礼,其余我一概拒绝
为什么?六亲不认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