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涉嫌非法向未成年人出售香烟,深圳市坪山区一商家或将面临3万元的行政处罚。昨日(5日),从深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获悉,因涉嫌向未成年人售烟,一家中学附近的超市被执法部门立案查处。了解到,一经查实,该商家将面临3万元的罚款。这将是全国首张针对非法向未成年人售烟开具的罚单。
初一学生顺利购烟未被拒
昨日,从深圳市卫计委获悉,经执法人员调查取证,近日对涉嫌非法向未成年人出售烟草制品的商家立案查处。
深圳市卫计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在近期一项针对中小学校周边售烟场所的督查中,深圳市控烟办工作人员发现坪山区龙翔中学周边商店普遍存在未粘贴禁烟标识、向学生售烟等现象。
6月27日,工作人员发现有学生在放学后走进一家名为万众百货的超市,熟练地向店员买烟,整个过程只持续了几秒钟。店员并没有劝阻,也没有查验学生的身份证来判断其是否成年。
工作人员将过程用视频拍下,并向辖区马峦市场监管所举报。经多天走访,马峦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找到了视频中买烟的学生。经查,该学生就读于龙翔学校初中一年级,查验户口后确定是未成年人。
如查实90天内完成处罚
自2014年3月1日起施行的《深圳经济特区控制吸烟条例》第十六条规定,烟草制品销售者不得向未成年人出售烟草制品。对难以判明是否已成年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对不能出示身份证件的,不得向其出售烟草制品。
《条例》同时明确,违反此条规定的,由市场监督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3万元罚款。
据了解,经过执法人员的取证,该案已经具备了立案查处的条件。7月4日,深圳市坪山区马峦市场监管所向售烟点负责人递交了询问通知书,并决定对非法向未成年人出售烟草的商家立案查处。
该所负责人孙卫强介绍,立案后监管部门将进一步调查。一般案件处理周期是90天,如果情节严重可延期30天。根据该案进度,将在90天内完成处罚。
据悉,目前涉事商家已前往坪山区马峦市场监管所配合调查。一经查实,商家将面临3万元罚款。这也将是全国首张针对非法向未成年人售卖烟草开具的罚单。
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法律)第五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开展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的经营者应当在显著位置设置不向未成年人销售烟草制品的警示标语;对难以判明是否是未成年人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
如果,经营者在明知对方是未成年的情况下,仍向未成年人出售烟草制品的,由烟草专卖局、市场监督管理等有关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法律)第一百二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行政法规)第十四条第一款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依法对违法行为人给予如下行政处罚和行为罚:
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营业执照、吊销相关许可证,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依法被取消从事烟草专卖业务资格的,发证机关在三年内作出不予发放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决定。
参考资料内容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法律)
第八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法律)
第五十九条 学校、幼儿园周边不得设置烟、酒、彩票销售网点。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彩票或者兑付彩票奖金。烟、酒和彩票经营者应当在显著位置设置不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或者彩票的标志;对难以判明是否是未成年人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
任何人不得在学校、幼儿园和其他未成年人集中活动的公共场所吸烟、饮酒。
第一百二十三条 相关经营者违反本法第五十八条、第五十九条第一款、第六十条规定的,由文化和旅游、市场监督管理、烟草专卖、公安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营业执照、吊销相关许可证,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法律)
第五条第二款 国家和社会加强吸烟危害健康的宣传教育,禁止或者限制在公共交通工具和公共场所吸烟,劝阻青少年吸烟,禁止中小学生吸烟。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行政法规)
第十四条第一款 烟草专卖许可证的发证机关可以定期或者不定期地对取得烟草专卖许可证的企业、个人进行检查。经检查不符合《烟草专卖法》和本条例规定条件的,烟草专卖许可证的发证机关可以责令暂停烟草专卖业务、进行整顿,直至取消其从事烟草专卖业务的资格。
《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
第四十四条 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发证机关可以责令持证人暂停烟草专卖业务、进行整顿,直至依法取消其从事烟草专卖业务的资格:(十)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发放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三)取消从事烟草专卖业务资格不满三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