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户要不要交税?

2024-11-20 09:1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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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根据《关于取消、停征和免征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财税[2014]101号)的规定,国家暂停征收企业注册登记费和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费,也就是说,办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是不需要缴费的。但是个体工商户在取得营业执照经营过程中,如果经营额达到国家税收征收标准的,是要向国家税务机构缴纳税收的。

个体工商户纳税:

个体工商户纳税是指个体工商户应按照税务部门的规定正确建立账簿,准确进行核算。对账证件全、核算准确的个体工商户,税务部门对其实行查账征收的税款;对生产经营规模小又确无建账能力的个体工商户,税务部门对其实行定期定额征收;具有一定情形的个体工商户,税务部门有权核定其应纳税额,实行核定征收。

纳税办法:

一、查账征收的

1、按营业收入交5%的营业税

2、附加税费

(1)城建税按缴纳的营业税的7%缴纳;

(2)教育费附加按缴纳的营业税的3%缴纳;

(3)地方教育费附加按缴纳的营业税的1%缴纳;

(4)按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实行5%-35%的的超额累进税率。

二、个体工商户纳税标准

1、销售商品的缴纳3%增值税,提供服务的缴纳5%营业税。

2、同时按缴纳的增值税和营业税之和缴纳城建税、教育费附加。

3、还有就是缴纳2%左右的个人所得税了。

4、如果月收入在5000元以下的,是免征增值税或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也免征。

三 、核定征收的税务部门对个体工商户一般都实行定期定额办法执行,也就是按区域、地段、面积、设备等核定给你一个月应缴纳税款的额度。开具发票金额小于定额的,按定额缴纳税收,开具发票超过定额的,超过部分按规定补缴税款。 如果达不到增值税起征点的(月销售额5000-20000元,各省有所不同),可以免征增值税、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

优惠政策:

1、残疾人员个人为社会提供的劳务,经批准可免征营业税。

2、对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本人从事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劳务报酬所得,报经市县地方税务局批准,给予减征50%-90%个人所得税的照顾。

3、个体工商户因严重自然灾害造成重点损失的,其生产经营所得,经市县地方税务局确定,可在1-3年内给予适当减征个人所得税的照顾。

4、对国有企业下岗职工从事个体工商经营、家庭手工业的,经地税部门审核批准,可免征个人所得税1年。城镇集体企业的下岗职工可以比照执行。

5、下岗职工从事社区居民服务业享受的具体税收优惠政策:

(1)社区居民服务业的具体内容,按照中发〔1998〕10号文件的规定,包括以下八项内容:家庭清洁卫生服务;初级卫生保健服务;婴幼儿看护和教育服务;残疾儿童教育训练和寄托服务;养老服务;病人看护和幼儿、学生接送服务(不包括出租车接送);避孕节育咨询;优生优育优教咨询。

(2)营业税: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下岗职工从事社区居民服务业取得的营业收入,个人自其持下岗证明在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备案之日起、个体工商户自其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3年内免征营业税。

(3)个人所得税:对在社区内从事家政、环境卫生、交通安全、治安保障等服务业和非生产经营活动的,3年内免征个人所得税。

(4)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随营业税一同免征,免征手续按有关规定办理。

6、退役士兵自谋职业,从事社区居民服务业的,比照下岗职工从事社区居民服务业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执行。退役士兵须持当地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部门核发的自谋职业证明材料到当地主管税务机关按规定办理减免税手续。

7、从事个体经营的随军家属,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3年内免征营业税和个体所得税。

8、下岗职工从事个体经营的,凭职工下岗证,经核实经营执照、身份证后,可免收办(换)税务登记证工本费。

9、凡个人开办的、经地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同级人民政府的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成立的、国家承认学员学历的各类全日制普通学校,个人举办的托儿所、幼儿园、养老院、婚姻介绍所免征营业税;个人举办的学校、托儿所、幼儿园自用的土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10、个人投资建立的为高校学生提供住宿服务,并按高教系统统一收费标准收取租金的学生公寓,其取得的租金收入,自2000年起至2002年底止3年内免征营业税。

11、个人经营的营利性医疗机构取得的医疗服务收入,直接用于改善医疗卫生条件的,自其取得执业登记之日起,至2003年7月止3年内免征营业税。其自用的房产、土地、车船至2003年7月止3年内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车船使用税。

12、其他具体细项可咨询当地工商部门。

回答2:

个体工商户的交税是要看营业额的多少,在起征点以下的不用交税,超过了是要效税的。
个体工商户交税标准
第一、2万元以下免税,指的是企业或非企业性单位;税种是增值税、营业税。对于个体户来讲,适用起征点的规定;营业税起征点的幅度规定如下:
按期纳税的,为月营业额5000-20000元;
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营业额300-500元。
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税务局应当在规定的幅度内,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本地区适用的起征点,并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第二、个体工商户还会涉及个人所得税,适用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如果查账征收,若是亏损,则不用缴纳;如果核定征收,则依税务机关核定定额缴纳,与实际盈亏无关(既然没有账目,也就反映不出实际盈亏)。
第三、如果营业税达不到起征点,则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等附征税费一并减免。
如果月收入在5000元以下的,是免征增值税或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也免征。
第四、如果经营场地自有,则会涉及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如果租赁,则会涉及印花税。
第五、税务部门对个体工商户一般都实行定期定额办法执行,也就说会按区域、地段、面积、设备等核定给你一个月应缴纳税款的额度。

回答3:

个体户注册,多久要交税?欢迎关注,点赞,下次精彩内容推荐,业务办理请私信,很多人认为个体户不需要交税这是不对的,交税是企业及个人的责任和义务,个体户只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以企业营业额为基础,接下来小编做了相关整理,一起来看下吧 所谓的个体户是指,在法律允许范围内,依法经核准登记,从事工业、商业、建筑业、运输业、餐饮业、服务业等活动的个体劳动者。根据《税收征管法》,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或者发生纳税义务之日起15日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账簿 一、个体户工商户要交哪些税 1.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45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2.个人所得税 《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税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5号)第四条规定:“ 个体工商户以业主为个人所得税纳税义务人。”因此,个体工商户不缴纳企业所得税,只用交纳个人所得税 二、个体工商户征税方式 1、定期定额征收 定期定额征收简称“定期定额”,亦称为“双定征收”,是先由纳税人自报生产经营情况和应纳税款,再由税务机关对纳税人核定一定时期的税款征收率或征收额,实行增值税或营业税和所得税一并征收的一种征收方式 这种方式主要对一些营业额、所得额难以准确计算的小型纳税人适用 2、核定征收率征收 即直接根据纳税人的收入额,乘以核定的征收率进行征收,具体征收率随地区和行业不同而不同 针对个体工商户,小编建议您进入电子税务局—我的信息—税费种认定信息查看个税核定情况 a、若实际销售额低于应纳税经营额时,以应纳经营额和核定税率为依据,得到应纳税额; b、若实际销售额高于应纳税经营额,以实际销售额和核定税率为依据,得到应纳税额 3、核定征收率征收 即自行申报缴纳额,经税务机关查账核实后,再进行多退少补。主要适用于账簿、凭证、财务核算制度比较健全,能够如实核算应纳税款的个体工商户 应纳税所得额=全年收入总额-成本-费用 应纳税额=(全年收入总额-成本-费用)*使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成本是指个体工商户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销售成本、销货成本、业务支出以及其他耗费。比如:购进原材料的材料款,采购商品的进货款等 费用是指个体工商户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已经计入成本的有关费用除外。比如:经营活动中产生的水电费、店铺的租金、购买打包盒或袋的费用,印刷宣传,单的费用,交通费,招待供应商餐费、烟、酒等(成本费用的扣除也是累计数) 注意:从事农产品生产销售自产农产品个体、农村合作社、农场都属于免税行业,都可以提供发票,无论是个体还是企业,不要为一时的节约成本、或怕麻烦而到无法提供正规发票的地点采购、或不索取发票,从而放任白条收入入账,导致最后付出更高代价,开具发票是义务,索取发票是权益

回答4:

个体户要缴税吗?

回答5:

需要交税
个体工商户,简称个体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是指以个人财产或者家庭财产作为经营资本,依法经核准登记,并在法定的范围内从事非农业的工商经营活动的个体经营者。《个体工商户条例》第2条第1款规定:“有经营能力的公民,依照本条例规定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从事工商业经营的,为个体工商户。个体工商户纳税是指个体工商户应按照税务部门的规定正确建立账簿,准确进行核算。对账证件全、核算准确的个体工商户,税务部门对其实行查账征收的税款;对生产经营规模小又确无建账能力的个体工商户,税务部门对其实行定期定额征收;具有一定情形的个体工商户,税务部门有权核定其应纳税额,实行核定征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