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法律规定, 就算你没有提前30 天申请, 也可以提档案走,只是可能会根据你们的合同给与企业适当赔偿,除非国家法定机关,处于对违法犯罪等目的,才有权利由公安机关扣押档案。
如果你再合同期间离开,你们的具体赔偿事宜,要参照你们的合同。但是无论如何你的档案他们是无权扣压。
如果强制扣押档案,请予当地法律机关联系!
国家《劳动法》有规定,员工只要提前30天提出离职,单位就必须办理离职手续(档案也是离职手续中的一部分)。如果单位过期不办理手续,给员工造成损失的,由单位给于补救或经济赔偿;你也可以到单位所在地的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
好像听说过国家要人,单位必须放人的。不知道对不对。
你是人才
我听说过国家公务员有一个无障碍政策 意思就是只要国家机关决定要你 你原单位就必须放档 相关详细政策你再查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