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房产,不过户的影响有哪些?1、只有使用权,无房屋处分权根据我国《物权法》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当想要出售该房屋时,因房产证上没有继承人的名字,会导致无法过户。2. 房屋被拆迁、征收的,影响补偿款项的取得《物权法》规定,因继承取得的物权,自继承开始时发生效力,这表示房屋继承无需登记即可取得房屋物权,若继承人为数人,则为共同共有。由于在拆迁征收时,补偿款项的核算和给付都是直接面向房屋的产权登记所有人的,没有进行变更登记的继承人们的权益保障会面临壁垒。 3.时间久了,其他继承人会有意见这就有关人性了,如果继承人之间没有矛盾,和和睦睦的,也就没有什么问题。但是长时间的相处下来,如果有几家因其他事情闹矛盾,进而想到遗产分配不公这个问题上,那很容易闹出官司。再说如果是非法定继承人的遗嘱继承,会有60日的有效期,如果在60天内遗嘱继承人不表态可以视为放弃遗产,那遗产还会被法定继承人分割。
楼主第一先确定您父亲有没有立遗嘱;第二没有遗嘱就要适用《继承法》,其中第十条规定了遗产继承顺序:第一顺序有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有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所以您父亲的兄弟姐妹是没有继承权利的,您只要有第一继承顺序继承人不继承的证明,并且和除您以外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到公证处公证后您就可以合法继承房产并可以到房屋交易部门过户。其实不办理过户就是不能进行房屋交易或出租,而您面临的问题则还有被其他继承人为了继承房产而被起诉的风险,没有什么别的影响。如果要想过户只有您父亲的遗嘱或者按上述的公证方法否则别无他法(如果谈不妥而进行诉讼除外)。 如果在第一顺序继承中有人经法院确定为无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则其监护人享有为无(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争取权益的权利,他可以以爷爷的名义向法院诉讼要求继承。
你好很高兴为回答,满意请砸票。你说的这种情况,不进行过户也可以,但前提是以后也会产生很大的麻烦,税费是早晚的事不可以避免,这属于继承,需要缴纳契税3%。打个比方,如果你现在不过户,以后生活好了,想买个大点的房子,需要把这个房子卖掉,到时在做继承,如果交易会形成非亲属赠与,到时费用是价格的20%,也就是100的万的话缴税需要20多万才可以。而且继承后需要5年才能免除赠与税。所以建议最好些写过户,毕竟计划没变化大。有疑问请提出。
你父亲的房子在法定继承人上你的同胞兄弟姐妹是第一继承梯队,也包括你父亲的养子女。你父亲的哥哥不在这一梯队内,当有你父亲的遗嘱指定除外。没有更好的法子 你只有和你的兄弟姐妹协商解决,也就是说你是不可能独占该房产的,除非所有第一继承人都放弃继承权。当然若有你父亲对房产的分割有遗嘱的话,就以遗嘱为准。
所以你想要过户就要解决继承权纠纷,你还可以用钱来购买其它继承人的继承权,以达到继承权统一 ,就可以过户了。
如果都遵守法律,就没有什么问题,只要将房产交易及过户和收款由原房主公证授权给你,这样将来你直接过户给买你房子的人,你可以节约一次交易的税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