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楼主说:他没给我做思想工作。
答:非机动车、机动车不能走人行道,这是基本常识,还需要交警“叔叔”给你做思想政治工作?你以为交警是谁?政委吗?呵呵。
楼主真有意思,居然怪交警“叔叔”不给你做思想政治工作。
2、楼主说:新车站那到处都是乱停的出租车。
答:别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不能成为楼主也违法的理由。
3、楼主说:我是纳税人有权力管。
答:这话没错,楼主是纳税人。但是只能对政府的工作说三道四,也能对政府的工作提出自己的希望。但作为纳税人,有责任遵守各项法律,有义务协助执法的公安人员的进行执法,……。但是没有权力对一个具体执法人员提出自己的要求。
4、楼主问:交警有权力搜身吗?
答:交警不能搜身。
但交警有权对道路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如果楼主不配合的话,交警有权扣留你的车!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89条:
“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看到了吗?你把身份证、人民币藏起来是没用的。
补充答案:
楼主开始争论了,个人以为这里不是争论的地方。
交警是执法人员,不是负责政治思想工作的政工人员,出现违法行为,交警必须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这是交警的职责,否则的话,交警就要下岗了。
至于要给非机动车创造便利的通行条件,是政府规划部门的事,不是交警要考虑的事,也不是他们能考虑的事。
我只是回答楼主的提问,不想和楼主争论。
交通警察也是警察,虽然各警种职责不同但基本权力都是一样的,如果嫌疑人身上有凶器,难道交警还要站在一边等刑警来搜身取凶器么?一楼的乱改法律误导群众。
回楼主:标准道路分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非标准道路只能称为混合车道,黄线右边走机动车,白线右边走非机动车与行人;至于乡道村道更不用提了。
楼主认为交警没有做思想工作所以不服气,难道做了思想工作就心甘情愿的罚款了?人类对罚款有天生的反感,只要一牵涉罚款,再怎么优秀的警察也变成百姓嘴里的狗腿子。同理,白衣天使,人民教师多么崇高啊,一谈到医药费、学杂费顿时跌落凡尘。路面执法,警察只要告诉你违反哪条法,该罚多少钱就完成执法过程了,至于法律为什么这么定,合不合理?就要去上级机关讨论,由上级机关为你做思想工作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警察法规定:交通警察在没有造成重大交通事故、肇事者没有逃逸现像的,而且主动出示有关肇事者个人证件的,交通警察无权搜身。
你可以去起诉他了,或者到警察监督部门投诉。
一般情况下,一个工作日内主管部门可以给予恰当处理。
祝好。
没用的,我骑电动车也是在人行道上骑,怕被车撞,也老被抓,每次都搜身,人家搜身可以说你是偷车,抢劫等等,有的是理由,你能拿出来买车的发票和合格证吗?你能保证电动车速度不超过20公里吗???你给电动车上牌了吗???不交罚款就扣车。。。
在必要时候可以的